福建省延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http://fjsyyjs.com 福建省延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Thu, 24 Aug 2017 09:53:01 +0000 zh-CN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4.7.5 办公环境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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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福建省延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1年4月12日成立,现公司总部办公地点于福建省南平市,公司主营项目为: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5.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6.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7.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8.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本公司以“践诺、敬业、进取”的企业理念,奉行优质、高效、守信的企业宗旨,把质量和安全作为生存、发展的根本大计,公司管理经验丰富、技术力量雄厚、施工(机械)设备齐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等能力。公司始终认为良好的信誉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公司发展的同时能够遵守税法及时交纳税款,支持本地经济的发展。本公司服务的准则:良好的沟通;积极的配合和高度的责任感;专业技术水平享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近年来,公司以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遵章守约重质量重安全的良好信誉,服务于福建省内工程建设行业。
我司奉行优质、高效、守信的企业宗旨,始终把质量安全放在第一位。我公司加强自身建设、开拓创新,积极地承缆工程业务,狠抓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使企业在工程建设上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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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2020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 信用评价等级证书有效期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 关于开展2023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申报“云课堂”培训服务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中水协信函〔20236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2023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帮助广大水利建设市场参评主体及时了解申报流程以及有关材料要求,我会定于20231010日免费开展2023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申报云课堂培训服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10101330

二、培训对象

申请参加2023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的施工、监理、招标代理、质量检测单位。

三、培训内容

(一)2023年度信用评价申报系统操作流程讲解

(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施工、监理、招标代理、质量检测单位)信用评价标准》指标及材料要求说明

(三)评价申报相关问题咨询解答

四、报名方式

(一)手机观看: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预约。


(二)电脑观看:打开浏览器输入以下网址完成预约。

https://cms.slyb.top/zb/zbplay?zbid=10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是为2023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参评单位提供的免费服务,欢迎各有关单位积极参加。

(二)培训前请按本单位申请类型提前下载《2023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申报指南》。

(三)培训设有问答环节,欢迎大家积极提问。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睿

联系电话:010-63463807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202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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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三八妇女节休闲活动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2023 年3 月8 日,福建省延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组织公司女性员工及家属来到了位于延平区的区妇联活动中心,隆重纪念妇女节。


3 月8 日是国际劳动妇女节,又称三八妇女节、三八节、妇女节、三八国际妇女节。是世界各国妇女争取和平、平等、发展的节日。
1909 年3 月8 日,美国伊利诺斯州芝加哥市的女工为了争取权利平等和自由举行规模巨大的罢工和示威游行并最后取得了胜利。
1911 年,多个国家的妇女首次举行了妇女节的纪念活动。从此,纪念“38”妇女节的活动逐渐扩大到了全世界。1911 年的3 月8日为第一个国际劳动妇女节。
1924 年3 月8 日,我国各界女性在何香凝的领导下,在广州举行了国内第一次纪念“三八”妇女节的集会,提出“废除多妻制、禁止纳妾”等口号。

1949 年12 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规定每年的3 月8 日为妇女节。1977 年,联合国大会正式把每年的3 月8 日作为“联合国妇女权益日和国际和平日”。


同志们载歌载舞,欢庆节日。在感恩祖国强大的同时,也深刻的怀念了为了新中国解放而挥洒青春的先辈们,感叹今日之美好生活来之不易,大家纷纷表示,将用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真诚的感情投入到今后的工作中,为建设大美延平,建设辉煌延禹贡献自己的力量。
福建省延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3 年3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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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粽飘香迎端午”社区端午节系列活动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重五山村好,榴花忽已繁。
粽包分两髻,艾束著危冠。
旧俗方储药,羸躯亦点丹。
日斜吾事毕,一笑向杯盘。
随着大诗人陆游的《乙卯重五》在社区上空飘荡,拉开了三官堂社区端午节系列活动之包粽子活动的序幕。

2022 年6 月3 日,福建省延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数十名员工,在社区小广场,参加了三官堂社区组织的端午节包粽子活动。


端午节,又称端阳节、龙舟节、重五节、天中节等,是集拜神祭祖、祈福辟邪、欢庆娱乐和饮食为一体的民俗大节。端午节源于自然天象崇拜,由上古时代祭龙演变而来。仲夏端午,苍龙七宿飞升于正南中央,处在全年最"中正"之位,正如《易经·乾卦》第五爻:"飞龙在天"。端午是"飞龙在天"吉祥日,龙及龙舟文化始终贯穿在端午节的传承历史中。
端午节是流行于中国以及汉字文化圈诸国的传统文化节日, 传说战国时期的楚国诗人屈原在五月初五跳汨罗江自尽,后人亦将端午节作为纪念屈原的节日;也有纪念伍子胥、曹娥及介子推等说法。端午节的起源涵盖了古老星象文化、人文哲学等方面内容,蕴含着深邃丰厚的文化内涵,在传承发展中杂糅了多种民俗为一体,各地因地域文化不同而又存在着习俗内容或细节上的差异。
端午节与春节、清明节、中秋节并称为中国四大传统节日。端午文化在世界上影响广泛,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也有庆贺端午的活动。

2006 年5 月,国务院将其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自2008 年起,被列为国家法定节假日。2009 年9 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批准将其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端午节成为中国首个入选世界非遗的节日。


粽子, 一直到今天,每年农历五月初,中国百姓家家都要浸糯米、洗粽叶、包粽子,其花色品种更为繁多。从馅料看,北方多包小枣的北京枣粽;南方则有豆沙、鲜肉、八宝、火腿、蛋黄等多种馅料,其中以浙江嘉兴粽子为代表。吃粽子的风俗,千百年来,在中国盛行不衰,而且流传到朝鲜、日本及东南亚诸国。
通过参加社区活动,融洽了邻里关系,增进了邻里感情,带着一串串粽子,愉快的结束了本次活动。
福建省延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2 年6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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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共成长,扬帆再起航” 公司成立十周年庆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2021 年是公司注册成立十周年的日子,经公司领导及董事会决定开展“十年共成长,扬帆再起航”公司成立十周年庆活动。

11 月19 日,全公司全体员工及家属乘车前往5A 级旅游胜地武夷山景区,晚上八点组织观看演出:《印象大红袍》《印象大红袍》山水实景演出由张艺谋、王潮歌、樊跃领衔导演,是他们继《印象刘三姐》、《印象丽江》、《印象西湖》、《印象海南岛》后创作的第五个印象作品,也是以双世遗产地——武夷山为
地域背景,以武夷山茶文化为表现主题的大型实景演出。
11 月20日上午,大家抵达了武夷山国家森林公园、九曲溪竹筏漂流、天游峰、一线天、晒布岩、云窝、武夷宫一个也没有错过,一路畅玩!这里山随水转,水抱山流,两岸峰岩耸立,万木叠翠,激流、险滩遍布其间。大家乘坐九曲溪竹筏漂流而下,既可感受大自然之美,又可体验中流击水,弄涛击浪,征服自然的惊心动魄的生命感受。
下午十周年庆暨总结会,总经理翁孝灿先生对整个公司十年情况的总结及分析,2011 年,注册成立了福建省延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同年取得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2013 年取得房建、市政施工总承包资质,同年取得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河道整治、水土保持)专业丙级设计资质;2014 年取得水利行业丙级设计资质;2017 年公司成功升级了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这是一个质的飞跃;在总结会上,公司的精英们精彩发言,立足思虑长远。展望了延禹建设后十年的发展前景,带来了许多振奋人心的项目。相信未来的十年在总经理翁孝灿先生的代领下,会越来越好!
热烈庆祝福建省延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十年共成长,扬帆再起航”公司成立十周年活动圆满成功!
福建省延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1 年11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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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附件:

2023年申报须知(施工四类)

2023信用评价申报指南(施工类)

2023信用评价申报指南(监理类)

2023信用评价申报指南(质量检测)

2023信用评价申报指南(招标代理类)

流程图-施工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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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鼓励我省在建水利工程积极创建“大禹奖”,根据《福建省“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评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评选工作。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及评审说明

1.评选范围须符合《办法》第二章 第五条规定;

2.评审要点及获奖者范围、名额及条件(见附件2)。

二、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1031日(以材料寄出之日为准),逾期概不受理。

三、  申报条件

须符合《办法》第二章 第六条规定:

1.工程项目建安工程造价额在 1000万元(含)以上;

2.符合基本建设程序。

3.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达到优良等级。

4.工程投入使用1年以上且运行正常,或通过竣工验收。

5.竣工验收3年以内。

6.项目建设符合相应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

四、  申报材料

1.按照《办法》的要求,填写申报表并提供如下纸质申报材料(见附件3):

1)申报表(签章原件);

2)主要贡献人备案表(签章原件);

3)诚信承诺书(签章原件);

4)中标通知书;

5)项目初设批复文件;

6)竣工决算(或完工结算)审计证明;

7)申请报告;

8)工程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附目录),合订本(采用A4规格打印)一式两份;

2.电子文档(用U盘存储),一式一份。

1)提交的纸质材料扫描件(pdf文件);

2)能体现工程规模、质量、外观、重要性、特殊性和创新性等方面的图片10张;

3)反映工程建设情况的视频文件(不超过6分钟,MP4格式)。

五、  其他事宜

   1. 本次申报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2. 纸质申报材料与电子文档,请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寄送至协会;

   3. 材料寄出前,经办人须提前与我会工作人员联系,以免材料丢失。

寄件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150号恒裕大厦A12808单元

联系人:杨 扬;   话:0591-8767517087932093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

202373

 

 

IMG_256闽水协【2023】33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IMG_257附件1.福建省“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评选管理办法.pdf

IMG_258附件2:福建省“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评审说明.rar

IMG_259附件3:申报材料模板.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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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会员单位:

  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通知》(闽水函〔2023482号)精神,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积极响应水利部关于开展2023年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号召,各单位应立即行动起来,结合在建水利工程实际情况,开展各具特色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会员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紧密配合,搞好通力协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各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以实际效果确保在建工程安全。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做好“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一步提升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按照通知要求,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组织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一是组织员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二是开展好“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主题宣讲,可通过在项目上悬挂大型安全生产的横幅标语、在宣传栏张贴海报、语音广播、发放传单、组织员工收看宣传视频等形式,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和安全生产法科普宣传,大力宣传工程施工安全的重要性;三是可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等,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水平;四是可制作有关水利工程安全公益广告讯息,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媒体平台大势宣传;六是可开展工程安全咨询、安全专题讲座等活动。

  四、各会员单位还可以其他形式,组织所有员工参加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一是参与水利部举办的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网络竞赛答题活动(详见附件1);二是参加水利部在“安全咨询日”开展的2023 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公益培训(详见附件2);三是参加水利部举办的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评选展示活动(详见附件3);四是参加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详见附件4)(参赛个人应在水安将军“玩家信息”里注明姓名及所在水利企业名称)。四是配合中国水利报社组织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品征订工作(详见附件5)。届时将参加以上两项竞赛活动的学时证明上传至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会员管理系统,换算学时达到安全员岗位证延期学习时数,可办理安全员岗位证书延期。

  各会员单位应根据通知要求,注重实效、因地适宜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活动,使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得以大力提升,推进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

  各会员单位要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可于六月份每周四将活动有关报道、图片、视频等电子资料报送协会秘书处,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以便及时在协会网站“会员动态”中展示“安全生产月”会员活动风采;并请于628日前将全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材料(活动方案、总结、照片或视频)及“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6),一并上传我会邮箱。“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我会会员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之一。

 

  联系人:杨 扬              话:0591-87675170

   箱:fjsslgcxh@163.com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

2023528

 

 

 

IMG_256闽水协【2023】30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pdf

IMG_257附件1: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网络答题活动方案.pdf

IMG_258附件2: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公益培训方案.pdf

IMG_259附件3: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成果评选展示活动方案.pdf

IMG_260附件4: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方案.pdf

IMG_261附件5:中国水利报社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品征订工作的函.pdf

IMG_262附件6: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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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2021-2022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的决定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中水协〔202318

各有关单位:

经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无异议,河南省出山店水库工程、荆江大堤综合整治工程、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引江济汉工程等三十六项工程荣获2021-2022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即:

一、水利枢纽工程

江西省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

河南省出山店水库工程

重庆市观景口水利枢纽工程

湖南省潇水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陶岔渠首枢纽工程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汉江兴隆水利枢纽

重庆市梁平区左柏水库工程

泰兴市马甸水利枢纽改建工程

二、水闸及泵站工程

姚江二通道(慈江)工程—澥浦闸站工程

佛山市禅城区奇槎泵站工程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泗洪站枢纽工程

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花园湖进洪闸工程

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江边枢纽工程

萧山区蜀山片外排工程—大治河排涝闸站改建工程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洪泽站工程

钟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防洪排涝配套设施项目(皇庄电排站改扩建工程)

西樵镇山根水利枢纽工程

五江口闸及上游配套河道工程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南四湖~东平湖段输水与航运结合工程邓楼泵站工程

三、堤防(海堤)及城乡水系整治工程

坪山河干流综合整治及水质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项目总承包)

铁岗水库牛成村建成区径流调蓄转输工程

荆江大堤综合整治工程

增城区增江“一江两岸”水利综合整治工程(光辉大桥~初溪拦河坝段)

襄阳东津新区水系治理工程(高排河全段、陈家沟防洪闸)

木兰溪防洪工程华林段

苏州河(真北路~蕰藻浜)堤防达标改造工程

上海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互花米草生态控制与鸟类栖息地优化工程

新城万丈塘提升改造一期工程

四、引调水(供水)及城乡水务工程

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工程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沙河南~黄河南段潮河段工程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引江济汉工程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沙河南至黄河南段宝丰至郏县段设计单元工程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天津干线天津市 2 段工程

金门供水工程(取水泵站及陆地管道部分)

昆山市城镇污水处理提升工程

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济南~引黄济青段济南市区段输水工程

根据《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评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获奖工程的主要参建单位授予荣誉奖杯、奖牌和证书,对主要贡献人授予荣誉证书(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获奖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敢担当、善作为、勇拼搏,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创新,创建更多的精品工程,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2021-2022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获奖工程主要参建单位及主要贡献人名单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20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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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二十大 水利建新功”|我省2个水利 工程再获全国水利行业优质工程最高奖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55日,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发布了2021-2022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项目名单,全国36项工程上榜,我省金门供水工程(取水泵站及陆地管道部分)和木兰溪防洪工程华林段等2个项目榜上有名。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水利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在“坚持‘三下沉’工作法,建设‘一河一网一平台’”中争先创优,不断打造优质水利工程。截至目前,我省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已连续3年保持A级,5个项目获评“大禹奖”,数量创历史新高。

本次上榜“大禹奖”的金门供水工程,由取水泵站、陆地输水管道和跨海输水管道三部分组成。该工程总投资3.88亿元,其中大陆方取水泵站及陆地管道部分工程投资1.29亿元;工程取水于晋江龙湖,水源由晋江金鸡拦河闸引水至龙湖水库,经龙湖抽水泵站抽水输水至围头入海点,再经海底管道输送至金门;输水线路总长约28公里,每天可为金门同胞提供3.4万立方米优质用水,未来还可扩容到5.5万立方米。

木兰溪防洪工程是我省重点民生工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实践。华林段项目系木兰溪下游防洪体系第四期工程,该段工程与已建木兰溪下游防洪一期、二期郑坂段和霞林段、三期荔涵段,以及在建的白塘段形成完整的防洪体系,将防洪标准从不足2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华林段建设范围为木兰溪干流左岸顶墩山至濑溪大桥,右岸东圳灌渠倒虹吸管桥至九龙山,新建堤防总长9.3公里,滩地及河道整治长1.96公里,新建沥青混凝土防汛道路9.3公里、水(涵)闸7座和方山、九龙、木兰等穿堤设施3处。该项目主体工程于20146月全面开工,201712月完工,20225月通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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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评选工作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省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整体水平,促进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规范、有序管理,引导省内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积极争创大禹奖,营造争先创优良好氛围,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委托承办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评选工作的通知,我会组织开展福建省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以下简称文明工地)评选工作。《福建省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详见附件。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考核标准

1.评选范围为本省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大、中型水利工程。

2.福建省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考核赋分标准(试行)(见附件的附件2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731日(以材料寄出之日为准),逾期概不受理。

三、申报条件

1.不存在《办法》第二章 第七条存在情形之一;

2.  符合《办法》第二章 第六条创建标准;

3.  符合《办法》第四章 第十五条(一)规定。

四、申报材料

1.按照《办法》的要求,填写申报表并提供如下纸质申报材料(详见附件的附件1

1)申报表(签章原件);

2)诚信承诺书(签章原件);

3)申请报告;

4)文明工地创建相关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附目录),合订本(采用A4规格打印)一式两份;

2.电子文档(用U盘存储),一式一份。

1)提交的纸质材料扫描件(pdf文件);

2)反映文明工地创建过程的视频文件(不超过6分钟,MP4格式)。

五、其他事宜

  1. 本次申报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2. 纸质申报材料与电子文档,请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寄送至协会;

  3. 材料寄出前,经办人须提前与我会工作人员联系,以免材料丢失。

寄件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150号恒裕大厦A262207单元

联系人:杨 扬;   话:0591-8767517087932093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

202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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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利:十面红旗铸辉煌 九大重点开新局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福建坚持“三下沉”工作法 建设“一河一网一平台”再谱治水新篇章

福建省水利厅17日召开2023年全省水利工作视频会议,回顾总结过去十年和2022年发展成就,安排部署未来五年和2023年重点工作。 

会议首先传达了省委书记周祖翼、省长赵龙、省委副书记罗东川和副省长李建成对水利工作的批示精神。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作交流发言。 

2023年度全省水利工作视频会议现场 福建省水利厅供图

会上,福建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刘琳表示,过去十年,水利建设投资跨越性增长,累计完成水利投资3427亿元;水资源空间配置全局性优化,全省人均蓄水量增至299立方米;城乡供水一体化创造性推进,在全国率先全域实施城乡供水融合发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高出全国平均约5个百分点;水土流失治理历史性飞跃,水土保持率从2012年的90.05%升至92.63%;河湖生态环境系统性改善,河湖长制工作全国领先,成为唯一一个连续5年获得国家正向激励的省份;重点领域改革成果颇丰,在全国率先实施全县域全流域综合治水试验、率先实现公益性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县域全覆盖、率先开展河湖健康评价等;防汛减灾能力整体性跃升,成功抵御了130多场暴雨、77个台风侵袭,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降到最低;依法治水水平提升,涉水法规规章体系不断完善,39项改革举措列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推广清单;机关党的建设加强,水利政治生态风清气正,机关效能连续3年名列省直机关前三,厅机关蝉联全国文明单位。 

“去年以来,我们创新思路,坚持“三下沉”工作法,建设“一河一网一平台。水利投资、水利建设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性成绩。”福建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刘琳说。2022年,福建省水利厅各项工作实现新的历史飞跃,投资规模位居全国前列;流域治理成效惠及千万家;大水网快速推进成型;数字水利平台迅速整合搭建。 

刘琳厅长表示,今后五年水利工作将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十六字”治水思路,把水安全风险防控作为守护底线,把水资源承载力作为刚性约束上限,把水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控制红线,加快建设全省现代化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不断完善江河湖泊保护监管体系,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坚持全域统筹、社会协同,完善人水和谐、清新自然的生态保障体系;坚持以防为主、蓄泄兼筹,完善山海兼顾、安全可靠的洪涝防御体系;坚持节水优先、刚性约束,完善集约高效、空间均衡的水资源配置体系;坚持科技创新、数字赋能,完善信息共享、系统完整的智慧水利体系;坚持依法治理、精准覆盖,完善权责明晰、多元共治的综合治水体系。 

会议上,福建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刘琳强调,2023年要新开工重大项目200个以上,确保完成投资570亿元、力争超过600亿元、接续办好三件大事:拓展提升“长汀经验”,治理水土流失150万亩,打造生态清洁小流域100公里;开工建设金门供水水源保障工程,启动向马祖远期供水工程(大陆段)前期工作,当好两岸“四通”水利先锋;传承推广木兰溪治理、筼筜湖治理经验,深化河湖长制工作,打造八闽幸福河湖。根据中央指示,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在精准防御水旱灾害方面。实施工程标准化管理,安全鉴定库闸268座、除险加固病险水库6座,新增至少200个自动水雨情监测站,升级改造1000多个防汛重点站,在主汛期前完成水毁工程修复、水旱灾害防御预案审批、转移避险“全覆盖”演练等;在全力推进1346工程方面。73个县(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实施木兰溪下游、金溪、崇阳溪等3大水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推进闽西南、闽江口、闽东、闽江北水南调等四大水资源配置工程国家立项,持续完善闽江、晋江、九龙江、汀江、赛江及木兰溪等六大防洪体系;在服务乡村振兴方面。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稳妥推进农村水电绿色发展,再创建10座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接续建设14个省级、23个县级移民后扶示范区,巩固拓展水利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广大群众有水喝、喝好水;在打造美丽福建方面。继续推进闽江、九龙江、敖江系统治理,继续实施河湖“四乱”、妨碍行洪、水源地生态环境等攻坚整治,巩固提升小流域治理成效,健全“河湖长+”部门协作机制,深化探索涉水社团发展新机制,力争实现设区市幸福河湖促进会“全覆盖”。 

2023年即将踏入新征程,福建省水利厅将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力推进福建水利高质量发展。(陈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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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水利以“拼”的姿态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省水利厅党组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要求全省水利系统铆定2023年目标任务,干出来、拼出来,奋斗出来,坚持“三下沉”工作法,建设“一河一网一平台”,全力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

1月29日下午,厅党组书记、厅长刘琳率先带着问题下基层调研,与农村饮水安全中心有关同志一道,现场研究破解工程建管堵点,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1月30日上午又赶赴一线,靠前推进“一闸三线”福清朝阳改线段建设。

全厅上下落实“厅级挂市、处级挂县”机制,厅领导分别带队赴各地,促复工、抓进度、推前期。在建项目加快复工加紧推进,水利建设者节后纷纷返岗,元宵节一过全面复工,加快施工建设,拼搏“开门红”。前期工作靠前服务提速提效,通过区域评估、多评合一,仅用7天就完成某大桥病害处治工程涉水事项审批,刷新审批时效纪录。金门供水水源保障工程、闽江口“一库两线”试验段等重大项目将于近日陆续开工建设。重大水利项目对接密切跟进,2月1日即会同省发改委,到国家发改委、水利部沟通汇报,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在厅党组及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的基础上,2月6日,启动了为期5天的全厅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刘琳作开班动员讲话,勉励学员认真学习,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做实。全厅上下正掀起“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热潮,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奋进良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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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建设“一河一网一平台”,全力推进福建水利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17日上午,福建省水利厅召开2023年全省水利工作视频会议,回顾总结过去十年和2022年发展成就,安排部署未来五年和2023年重点工作。

会议现场。福建省水利厅供图

全年完成水利投资563亿元、增幅35.3%,规模居全国前列,水利建设投资、水利投融资改革得到水利部通报表扬;河湖长制保持全国前三,主要流域优良水质比例达98.7%;水土保持工作再获全国优秀,治理水土流失200.3万亩,新增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工程)7个;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考评跻身全国前五,水利项目“1+N”审批入选全省首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2022年,福建水利交出一份亮眼的成绩单。

会议总结了做好水利工作的6条经验,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党政主官亲自抓,推动水利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年接着一年攻、一件接着一件办;要服务基层到一线,落实“厅级挂市、处级挂县”工作机制,办好每一件事;要改革创新求突破,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要党建引领促发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实现党的领导的战斗堡垒。

会议对今后五年福建水利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坚持全域统筹、社会协同,完善人水和谐、清新自然的生态保障体系;二要坚持以防为主、蓄泄兼筹,完善山海兼顾、安全可靠的洪涝防御体系;三要坚持节水优先、刚性约束,完善集约高效、空间均衡的水资源配置体系;四要坚持科技创新、数字赋能,完善信息共享、系统完整的智慧水利体系;五要坚持依法治理、精准覆盖,完善权责明晰、多元共治的综合治水体系。

据了解,2023年,福建省水利部门将继续坚持“三下沉”工作法,建设“一河一网一平台”,新开工重大项目200个以上,确保完成投资570亿元、力争超过600亿元。

福建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将重点做好9个方面工作:拓展提升“长汀经验”,传承推广木兰溪治理、筼筜湖治理经验,继续当好两岸“四通”水利先锋;精准防御水旱灾害,强化工程运行安全,确保准备充分、应对得力;全力推进1346工程,实施供水一体化项目,打造三个生态治理样本,构建四大水资源配置网络,完善六大防洪体系;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稳妥推进农村水电绿色发展,持续扶持库区移民增收致富,巩固拓展水利脱贫攻坚成果;持续修复保护河湖生态,压实河湖治理责任,深化共建共治的福建模式;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推进国家节水行动,实施用水总量强度双控;继续推进中国福建水土保持科教园建设,优化数字水利“一平台”内外网系统,实施2个全国数字孪生先行先试项目,谋划建设“五江一溪”8个物模基地;着力提升行业监管能力,组建闽江、九龙江流域管理机构,加快完善涉水法规体系;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二十大精神,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林盈 张智杰 实习生黄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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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2022年度福建省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的公告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经对2022年度福建省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申报项目受理初审、现场考核和评审会复核,公示无异议,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福州段)等13项工程荣获2022年度福建省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称号,即:

1.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福州段)

2.福建省罗源昌西水库工程

3.龙岩坪坑水库工程

4.福建省罗源霍口水库工程

5.东山县岛外引水第二水源工程PPP项目

6.永春县马跳水库水利工程

7.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朝阳水库工程PPP项目

8.漳浦县鹿溪至赤湖引水工程

9.光泽县城区供水第二水源引调水工程(一期)

10.周宁县城区高水高排项目(龙亭溪水系连通工程)

11.九龙江防洪工程龙岩段(二期)

12.福建省长汀县荣丰水库工程

13.顺昌县张源水库工程

希望荣获称号表彰的各水利建设单位,再接再厉,努力争创“闽水杯”、“大禹奖”,进一步推进我省水利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和质量提升。

 

IMG_256闽水协 【2023】8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2022年度福建省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的公告.pdf

IMG_257附件:2022年度福建省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及创建单位名单.pdf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

20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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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捷总工赴泉州开展“三下沉”工作推进“一河一网一平台”建设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3月2-4日,省水利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林捷带队赴泉州晋江市、南安市和惠安县开展“三下沉”工作,推进“一河一网一平台”建设。

林捷一行与泉州市水利局、晋江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座谈交流,指导金门供水水源地保障工程等“150”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现场查看了南安市大盈溪河道综合整治和诗溪西上段及支流安全生态水系项目,惠安县黄塘溪河道整治、林辋溪河道整治和黄塘溪安全生态水系等项目。

林捷在调研中指出,泉州市要统筹做好各项水利工作,坚持“三下沉”工作法,积极融入“一河一网一平台”总体布局,加快推进重大水利项目建设。他强调,近期及下阶段要重点做好几项工作:一要按照省政府和省水利厅部署,推进水利建设“开门红”,为一季度水利投资超时序贡献力量。二要进一步强化创优意识,在彭村水库获评“大禹奖”的基础上,指导金门供水工程积极参评2021-2022年度“大禹奖”。三要按照“一河一网一平台”总体部署,积极谋划和兴建重大水利项目,保障泉州及金门地区水质和水量。

省水利厅建设处、政法与审批处负责同志和有关同志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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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家!福建省幸福河湖促进会正式成立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2月18日上午,福建省幸福河湖促进会成立大会在福州召开。这是全国首家幸福河湖促进会,标志着福建河湖治理保护工作迈入新征程。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袁启彤,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严可仕、副省长康涛,中国工程院院士张宗亮,以及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太湖流域管理局、珠江水利委员会等单位负责同志出席成立大会。

省委书记尹力、省长赵龙专门作出批示,对福建省幸福河湖促进会寄予厚望。水利部专门发函,充分肯定了福建成立幸福河湖促进会的做法。原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袁启彤、副省长康涛到会讲话,对福建省幸福河湖促进会如何凝聚社会合力、推动河湖保护提出具体要求。中国工程院院士张宗亮到会致辞,王浩、张建云、夏军等3位院士通过视频讲话,对福建省幸福河湖促进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并希望促进会发扬首创精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打造全国河湖治理保护的“福建新样本”。

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幸福河湖促进会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选举产生了促进会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班子,原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道崎当选会长,省政府副秘书长谌庆福当选监事长。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袁启彤受聘担任促进会特邀顾问,王浩、张建云、夏军、张宗亮等4位院士受聘担任促进会专家委员会名誉主任委员,原福州大学党委书记张天明受聘担任促进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

福建是全国河湖治理保护的先行者,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方面作了一系列创新探索,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河湖管护福建模式,是全国唯一一个连续四年受到国家正向激励的省份。此次成立福建省幸福河湖促进会,是福建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号召的实际行动,是持续建设“福建幸福河”的有益探索,也是福建水利在全国的又一创新举措。

福建省幸福河湖促进会是由福建省内从事河湖领域的管理者、研究者和实践者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首批178家会员单位,是福建幸福河湖研究咨询、保护管理、调查评价、治理建设的重要单位;88名个人会员,由从事河湖领域的相关专家人士组成。促进会的成立,架设了政府与社会之间沟通的桥梁,形成了职能部门、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合作的纽带,搭建起全社会共建“幸福河湖”的舞台,兼具政府智库、服务平台的作用,将有力促进福建“一河一网一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幸福河湖”长效机制,推动形成人水和谐“幸福河湖”的“福建方案”。

促进会成立后,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治水理念和重大实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照尹力书记、赵龙省长的批示精神和水利部复函要求,努力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动员和整合社会各方智慧和力量,全力打造安全河湖、健康河湖、生态河湖、美丽河湖、和谐河湖,为生态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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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德化县彭村水库工程荣获2019~2020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福建省德化县彭村水库

12月27日,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公布了2019~2020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评选结果,我省德化彭村水库工程光荣上榜。

“大禹奖”是全国水利行业优质工程的最高奖项,获奖工程是建设规范、设计优秀、施工先进、质量优良、运行可靠、效益显著的优质工程,是所有参建单位通力协作、集体创作的精品工程。

德化县彭村水库库容7843万立方米,总投资近16亿元,于2014年4月开工建设,2016年底完工,2018年1月18日下闸蓄水,2020年10月通过竣工验收。彭村水库建设伊始,就按照省水利厅要求明确了“大禹奖”争创目标;在建设过程中,曾先后荣获“全国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福建省重点项目优胜奖”、“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金奖”、“刺桐杯水利优质工程奖”,并获发明专利一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省部级工法两项和福建省优秀工程勘测设计一等奖等荣誉。

彭村水库此次获评“大禹奖”,标志着省水利厅今年初制定的“争创大禹奖”目标圆满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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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水利相关内容有哪些?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水利相关要点:



1、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健全管护机制,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中央和地方共同加大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2021年建设1亿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


2、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


3、到2025年全部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4、在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建设一批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县。


5、支持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


6、发展节水农业和旱作农业。推进荒漠化、石漠化、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地下水保护与超采治理。


7、实施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强化河湖长制。


8、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加强中小型水库等稳定水源工程建设和水源保护,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


9、完善农村水价水费形成机制和工程长效运营机制。


10、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用于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制定出台操作指引,做好高质量项目储备工作。


11、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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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建设处、省水利工程协会组织召开“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座谈会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2021年2月20日上午,厅建设处、省水利工程协会组织召开“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市场主体座谈会,我省在榕的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质量检测10家企业代表参会。

与会代表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十四五”期间“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这一发展目标,围绕进一步推进我省水利建设改革发展这一主题,就提升市场主体活力、健全公平竞争制度、建成高标准市场体系、提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质量等方面畅所欲言。与会代表表示,通过再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确定的“十四五”发展主要目标,围绕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加强自身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承担好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奋发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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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召开2021年全省水利工作视频会议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1月28日上午,省水利厅召开2021年全省水利工作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省“两会”以及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20年和“十三五”、安排部署“十四五”和2021年水利工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省委尹力书记作出批示:“新的一年,全省水利系统要再接再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推进重大项目加快建成、民生工程保质增效、综合治水深化扩面,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涉水制度体系,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王宁省长也作出批示:“新的一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系统治理,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深化河湖长制,改善河湖水质,增强防灾抗灾救灾能力,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赖军作工作报告。他指出,2020年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坚持疫情防控与“六稳六保”两手抓,年度任务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间,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遵循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补短板强监管,圆满实现“十三五”水利事业新跨越。一是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坚持滴水穿石久久为功,在水土流失治理、河湖治理保护、金马供水、打造八闽幸福河、防汛抗灾救灾方面践行水利人的责任担当,一批引领示范项目取得历史性突破。二是聚焦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水利建设投资规模、安全、质量跻身全国第一方阵,一批骨干枢纽工程建成收效。全省累计完成投资1992亿元,是“十二五”的1.7倍,位列全国前五;全省水利安全生产零事故,水利建设质量全国考核优秀,龙津溪引水工程成为继泉州金鸡拦河闸之后又一个中国水利工程大禹奖,水利建设连续2年受到国务院正向激励。三是紧扣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方案,不断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一批创新经验做法向全国推广。在中组部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3个水利样本中,我省占2个;在国家发改委推广清单8个涉水项目中,我省占6个;在水利部发布的智慧水利先行先试10项最佳实践和8项优秀案例中,我省各占1个;河湖长制工作连续3年受到国家正向激励,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城乡供水融合发展等领域实现创新突破。四是着眼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提升行业监管水平,一批管用制度规范成功实践,做到水利改革发展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有标可鉴,水利建设市场更加规范、更加和谐、更加安全,水利设施数字化监管“信息可查、现场可视、指令可达、运行可控”。五是围绕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厅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优秀,党支部标准化获省直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一等奖,厅机关蝉联全国文明单位。

赖厅长指出,“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关键期,我省水利事业将踏上现代化新征程,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他强调,全省水利系统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水利风险意识,牢固树立改革创新观念,立长远盯对岸,奋力谱写“十四五”水利改革发展新篇章,重点要建设完善山海兼顾、安全可靠的洪涝防御体系、努力实现持久水安全;建设完善节约高效、空间均衡的资源配置体系,科学利用优质水资源;建设完善人水和谐、清新自然的生态保障体系,稳步推进健康水生态;建设完善权责明晰、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全面建设宜居水环境;建设完善依法治理、精准覆盖的水利监管体系,积极打造高效水行政;打造一支忠诚担当、风清气正的干部队伍,精心锤炼模范水利人,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高水平的水利支撑与保障。到2025年,全省要实现“县县达标、乡乡设防”,城乡居民饮水“同水质、同服务”,河湖水质、水保生态保持全国领先。到2035年,水资源调控网络形成,水灾害防御体系健全,水生态环境优美,基本实现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赖厅长强调,全省水利系统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上来,遵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尹力书记、王宁省长批示精神,全面做好“十四五”水利改革发展顶层设计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加大水利建设投资,持续加强水利行业监管,持续深化水利改革创新,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力夺取“十四五”水利改革发展开门红,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全省计划完成水利投资415亿元,推进7大类538个重大项目、16类面上项目,争取新开工重大水利项目110个、建成基本建成70个。

会上,泉州、三明、南平和龙岩市分别围绕河长制工作、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行业强监管、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做了交流发言,展现了新时代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特色亮点。

会议由省水利厅副厅长丘汀萌主持,省水利厅在家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各市、县(区)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分别在主、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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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2020年度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部署视频会召开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94日上午,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召开视频大会,部署全省2020年度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





 

附件列表

附件:福建省2020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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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组织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开展2020年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协会组织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开展2020年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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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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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 2023年度全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 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试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 关于转发《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会员单位:

  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通知》(闽水函〔2023482号)精神,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积极响应水利部关于开展2023年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号召,各单位应立即行动起来,结合在建水利工程实际情况,开展各具特色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会员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紧密配合,搞好通力协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各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以实际效果确保在建工程安全。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做好“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一步提升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按照通知要求,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组织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一是组织员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二是开展好“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主题宣讲,可通过在项目上悬挂大型安全生产的横幅标语、在宣传栏张贴海报、语音广播、发放传单、组织员工收看宣传视频等形式,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和安全生产法科普宣传,大力宣传工程施工安全的重要性;三是可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等,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水平;四是可制作有关水利工程安全公益广告讯息,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媒体平台大势宣传;六是可开展工程安全咨询、安全专题讲座等活动。

  四、各会员单位还可以其他形式,组织所有员工参加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一是参与水利部举办的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网络竞赛答题活动(详见附件1);二是参加水利部在“安全咨询日”开展的2023 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公益培训(详见附件2);三是参加水利部举办的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评选展示活动(详见附件3);四是参加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详见附件4)(参赛个人应在水安将军“玩家信息”里注明姓名及所在水利企业名称)。四是配合中国水利报社组织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品征订工作(详见附件5)。届时将参加以上两项竞赛活动的学时证明上传至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会员管理系统,换算学时达到安全员岗位证延期学习时数,可办理安全员岗位证书延期。

  各会员单位应根据通知要求,注重实效、因地适宜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活动,使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得以大力提升,推进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

  各会员单位要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可于六月份每周四将活动有关报道、图片、视频等电子资料报送协会秘书处,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以便及时在协会网站“会员动态”中展示“安全生产月”会员活动风采;并请于628日前将全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材料(活动方案、总结、照片或视频)及“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6),一并上传我会邮箱。“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我会会员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之一。

 

  联系人:杨 扬              话:0591-87675170

   箱:fjsslgcxh@163.com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

2023528

 

 

 

IMG_256闽水协【2023】30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pdf

IMG_257附件1: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网络答题活动方案.pdf

IMG_258附件2: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公益培训方案.pdf

IMG_259附件3: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成果评选展示活动方案.pdf

IMG_260附件4: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方案.pdf

IMG_261附件5:中国水利报社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品征订工作的函.pdf

IMG_262附件6: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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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举办第一期全省水利施工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 我司被表彰2022年度福建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先进单位的公告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会员单位:

  根据福建省质量强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21个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闽质强省办[2022]4号),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增强水利工程参建各方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受省水利厅委托,我会在全省会员单位在建工程中组织开展2022年度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

  这次“质量月”活动,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推动质量变革创新 促进质量强省建设”这个主题,以省内在建工程为抓手,开展了突出各自特点、具有各自特色的各项活动,为保障我省水利工程建设有序推进,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及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协会二届三次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经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网站公示,决定对下列2022年度开展“质量月”活动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各自工程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全省会员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以在建工程为抓手,为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及安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力提升我省水利工程质量水平。

 

IMG_256闽水协[2022]92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表彰2022年度福建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先进单位的公告.pdf

 

IMG_257附件:2022年福建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先进单位名单.pdf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

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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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会员单位:

根据福建省质量强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21个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闽质强省办[2022]4号,详见附件1),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增强水利工程参建各方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受省水利厅委托,决定在全省会员单位在建工程中开展2022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会员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质量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在建水利工程实际,以推动质量变革创新 促进质量强省建设为活动主题,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符合企业实际的活动方案,突出各自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质量月活动。

二、各会员单位要针对各自在建的水利工程项目,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扎实抓好包括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质量检测各环节的质量隐患排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实际成效,迎接水利工程强监管的各项检查。一是各施工单位要对施工现场施工组织与管理,主要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主要机械设备到位,原材料及中间产品、构配件质量检测,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监督体系的制定与落实,档案规范管理等工作,进行检查、整改、完善,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二是各监理单位对施工组织现场监理,监理规划、细则、规章制度建立及落实,总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人员到位,工程建设进度、资金、质量控制措施及监理效果,工程建设安全监理控制及效果等工作,进行检查、整改、完善,做好监理控制工作。三是检测单位要严格按照检测规范,做到检测及时,数据真实,结果准确。四是开展在建工程质量隐患自查自纠并做到各环节全覆盖。五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风险管控,组织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安全。

三、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宣传及提升活动。一是结合工程实际,开展各具特色质量宣传,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可融合传统与新兴媒体优势,开展质量月活动主题宣传,如施工现场张贴大型横幅标语(标语口号详见附件1中的附件2)、制作宣传海报(或专栏)、发放宣传材料、播放多媒体广告等,使水利参建人员充分认识提升质量的重要性。二是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分析咨询、质量提升培训、QC小组及质量专题讲座等活动,着力质量提升。三是开展质量激励、质量技术帮扶、先进质量技术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推广等活动,获得福建省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奖的企业,要积极参与质量月活动,推进行业质量水平整体提升。

总之,各会员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突出质量提升重点,根据各自具体情况,不拘一格、因地适宜、简朴高效地开展质量月活动。通过活动,大力提升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推进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

为推进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提升,我会拟对2022质量月活动组织得力,效果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本次评比表彰实行报备制,欲申请参加福建省2022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先进单位评选的单位,须填写《福建省2022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报备表》(详见附件2),于913日下午5时前,发送至协会邮箱。活动期间,我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参加本次质量月活动评先表彰单位的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活动期间,各单位可将活动相关文字报道、图片发送至协会邮箱,以便秘书处及时在协会网站会员动态栏展示会员风采。

开展活动的单位应于108日前,将全部活动情况的纸质材料(按目录章节编排,胶装印刷)、电子文档及反映质量月活动内容、特色的视频和图片(视频为高清格式,图片格式为jpg格式,像素在1024×768及以上,图片请配简要文字说明),以及福建省2022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3),一并报送我会。

联系人:杨            

  话:0591-87675170

  箱:fjsslgcxh@163.com

  

IMG_256闽水协【2022】61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的通知.pdf

IMG_257附件1:福建省质量强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21个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闽质强省办〔2022〕4号).pdf

IMG_258附件2:福建省2022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先进单位评选参评报备表.docx

 

IMG_259附件3-1:福建省水利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先进单位申报表.docx

IMG_260附件3-2:诚信承诺书.doc

IMG_261附件3-3:福建省2022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xlsx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

202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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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申报“云课堂”答疑服务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中水协信函〔20223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2022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解答信用评价参评单位申报过程中的问题,我会定于2022726日免费开展云课堂答疑活动。本次答疑活动将提前对问题进行收集整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疑时间

20227261330分。

二、问题征集时间

2022720-24日。

三、答疑对象

申请参加2022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的施工、监理、招标代理、质量检测单位。

四、报名方式

(一)手机端: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预约。



(二)电脑端:打开浏览器输入以下网址完成预约。

https://cms.slyunbo.com/zb/zbplay?zbid=6

五、问题征集方式

电脑端完成预约后,点击我要提问,简要描述问题并提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答疑活动是为2022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参评单位提供的免费服务,欢迎各有关单位积极参加。

(二)培训设有问答环节,欢迎大家积极提问。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睿

联系电话:010-63463807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202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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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 关于转发《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会员单位:  

   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2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闽水函〔2022413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精神,为及时消除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各会员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结合自身在建水利工程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会员单位要认真学习 “通知”精神,根据“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活动主题,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要求;围绕系列活动,安排活动项目;加强组织领导,工作落到实处,在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开展突出各自特点,具有各自特色的各种“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各会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以实际效果确保在建工程安全。一是要对现场管理机构、施工现场管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位等工作进行检查、整改、完善;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抓好隐患排查,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三是开展在建水利工程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要做到建设项目各环节自查自纠全覆盖,确保安全生产。

   三、各会员单位应按照有关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组织做好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等系列活动。一是开展好“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的主题宣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二是可在施工现场挂大型横幅标语,营造声势,进行大张旗鼓的安全生产宣传;三是可采用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和安全生产法科普宣传,宣传工程安全重要性;有条件的,可采用高音喇叭进行确保工程安全的有关宣传;四是可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等,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水平;五是可制作、播放有关工程安全公益广告,制作、张贴各种工程安全有关的宣传画;六是可开展工程安全咨询、安全专题讲座等活动。

   四、各会员单位应积极组织员工参加“通知”中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一是参与水利部监督司、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承办的安全生产法知识网答题活动(详见附件2);二是参与水利部监督司、中国水利企业协会主办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应急演练成果评选展示活动,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应急演练相关工作成效,根据活动内容和相关要求制作参评成果,按要求报送参评(详见附件3);三是参加水利部监督司主办的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详见附件4)(参赛个人应在水安将军“玩家信息”里注明姓名及所在水利企业名称)。四是配合中国水利报社组织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品征订工作(详见附件5)。届时将参加以上两项竞赛活动的学时证明上传至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会员管理系统,换算学时达到12学时的,即可办理安全员岗位证延期。

   各会员单位可根据“通知”要求,注重实效、因地适宜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活动,使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得以大力提升,推进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

   各会员单位要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可于6月份每周四将活动有关报道、图片、视频等电子资料报送协会秘书处,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以便及时在协会网站“会员动态”中展示“安全生产月”会员活动风采;并请于628日前将全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材料(活动方案、总结、照片或视频)、“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详见附件6)及“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7),一并报送我会邮箱。“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我会会员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之一。

   联系人:杨 扬              话:0591-87675170

     箱:fjsslgcxh@163.com

 

 

 

 

 

 

IMG_256附件7 “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doc

IMG_257附件6 “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doc

IMG_258附件3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应急演练成果评选展示活动方案.doc

IMG_259附件4 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方案.doc

IMG_260附件2 安全生产法知识网络答题活动.doc

IMG_261附件1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2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pdf

IMG_262附件5 中国水利报社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品征订工作的函.pdf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

202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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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 协会组织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开展2021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系列活动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协会组织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开展2021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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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组织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开展2021年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协会组织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开展2021年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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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组织专家开展2021年水利行业自律检查工作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为落实水利部“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新时期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促进水利建设主体诚信履约和市场健康发展,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及安全,3月14日至16日,由省水利厅水利项目稽察特派员陈振华为组长的专家组一行,赴武平县、永定县、漳州台商投资区等水利工地开展“以落实主体履约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为主题的行业自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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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暂停水利施工企业人员培训网络报名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有关会员:

今年,由于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上半年不能举办培训班,而我会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及施工现场管理“五大员”培训、考核实行网络常年报名且免收培训费,故造成培训人员积压现象。

为推进企业复产复工并满足会员单位运营需求,在做好严密防疫前提下,下半年开展了培训工作。截止9月底,我会已举办培训班14期(协会工作人员基本没有双休日),其中: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8期,施工现场管理“五大员”6期,共免费培训1948人次,但仍存在待培人员积压情况。日前,协会召开培训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并部署进一步加快申报人员条件审核、培训、考核及发证有关工作。为确保培训工作有序推进,经研究,从2020101日起,暂停人员培训网络报名,待已报名且通过条件审核人员培训、考核及证书发放工作完成后,再重启网络报名。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专此布达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

20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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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有关会员: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水利施工企业现场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及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并满足企业运营对证书的需求,我会今年陆续举办了水利施工企业现场管理人员78日考试的安全员)及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722-23日,86-7日、20-21日机考)取证考试培训班。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经上报省水利厅核准后已办好有关证书。请有关人员所在单位即日起,可派员持单位介绍信(附领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协会领取证书;也可在协会群留言告知地址,由我会负责邮寄。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150号恒裕大厦A262207

联系人:刘建咪        电话:0591-87675170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

                                 202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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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水利“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信息来源: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  发布时间:2020-05-29  点击数:436  打印

各会员单位:

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通知》(闽水函〔2020332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精神,为及时消除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各会员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结合自身在建水利工程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会员单位要认真学习 “通知”精神,根据“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活动主题,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要求;围绕系列活动,安排活动项目;加强组织领导,工作落到实处,在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开展突出各自特点,具有各自特色的各种“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各会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以实际效果确保在建工程安全。一是要对现场管理机构、施工现场管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位等工作进行检查、整改、完善;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抓好隐患排查,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三是开展在建水利工程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要做到建设项目各环节自查自纠全覆盖,确保安全生产。

三、积极行动起来,通过传统和新兴媒体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一是开展好主题宣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二是可在施工现场挂大型横幅标语,营造声势,进行大张旗鼓的安全生产宣传;三是可采用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宣传工程安全重要性;有条件的,可采用高音喇叭进行确保工程安全的有关宣传;四是可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等,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水平;五是可制作、播放有关工程安全公益广告,制作、张贴各种工程安全有关的宣传画;六是可开展工程安全咨询、安全专题讲座等活动。

四、积极参加“通知”中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参加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为主要内容的2020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竞赛答题活动(详见附件2);二是踊跃参与水利部监督司主办的以争做“水利安全将军”为主题的安全生产知识趣味活动(详见附件3)。

总之,各会员单位可根据各自具体情况,不拘一格、注重实效、因地适宜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活动,使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得以大力提升,推进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

各会员单位要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可于6月份每周四将活动有关报道、图片、视频等电子资料报送协会秘书处,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以便及时在协会网站“会员动态”中展示“安全生产月”会员活动风采;并请于72日前将全部活动(包括活动方案、活动内容、活动总结)材料及活动统计表(详见附件4),一并报送我会。

联系人:杨 扬             箱:fjsslgcxh@163.com

  话:0591-87675170        真:0591-87828956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

2020年529

附件列表

闽水协【2020】18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水利“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1: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2020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方案.docx

附件3:《水安将军》安全生产知识趣味竞赛活动方案.docx

附件4:“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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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2020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确认时间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 关于转发水利“三类人员”考前学习调整为网络线上学习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福建省延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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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切哀悼新冠肺炎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默哀三分钟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4月4日正是每年一度的“清明节”,

只是今年清明节让国人心情更为沉痛。

中华民族历来是能经受苦难的民族,

在每一次灾难来临的时候,

我们都能够众志成城,共克时艰。

在这次新冠肺炎袭扰全球之际,

我们更是表现出了自己敢于应对,

勇于应对的勇气。

那么,

请为那些在抗疫一线

牺牲的英雄们

和在疫情中逝世的同胞们默哀!!!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2044日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在此期间,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全国停止公共娱乐活动。4410时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为响应号召,福建省延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抗疫爱国主题活动。组织全体员工在南平市九峰山革命烈士纪念碑举行默哀活动。

上午10时,当防空警报响起,到场的公司同仁不约而同为烈士及逝世同胞低头默哀,所有人都参与到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中。

在这次巨大的疫情灾难面前,不少家庭失去了至亲,更让人感念的是还有一大批白衣执甲的医护人员,他们以“逆行”践行使命,用生命守护生命。我们虔诚祭奠所有在这场战疫中逝去的英灵,同时也衷心祈愿每个人、每个家庭都从疫情的阴影和恐慌中走出来,带着对生命的敬畏与尊重,收拾行装,重新出发。

  天地清明,人间有情。其实,在中华传统文化中,清明节除了祭奠先人、寄托哀思之外,同时还有踏青游春的文化内涵,古人也曾留下“梨花风起正清明,游子寻春半出城”“况是清明好天气,不妨游衍莫忘归”等经典诗句。气清景明,万物萌发,这是生命轮回的节令启迪,它告诉我们:没有一个冬天不会过去,没有一个春天不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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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初心,传承信仰,情暖福利院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现在的孩子娇生惯养,在父母的呵护下长大,然而,每座城市都有这样一个地方,生活着一群没有爸爸妈妈的孩子,没有生活保障的孤寡老人,他们没有丰富的物质生活,甚至还有很多身患疾病或身体残疾。他们需要我们的帮助,需要我们的关爱,需要伸出援手,把自己的幸福与他们分享,为他们的生活带去一些不一样的色彩。

随着中秋来临之际,福建省延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组织了一场“守望初心,传承信仰,情暖福利院”为主题的探望福利院留守儿童和孤寡老人的暖秋行动。

参加活动的公司同仁向留守儿童和老人们询问饮食起居和身体健康情况,详细了解福利院的日常管理、膳食安排和生产娱乐活动等情况,并向老人们赠送了月饼、牛奶、水果、慰问金等。

此次活动不仅弘扬了尊老爱幼中华传统美德,也提高了大家的思想道德素质,增强关爱孤残儿童的意识。关爱孤寡老人和弱势儿童,任重而道远,需要社会持续关注,我们呼吁更多的社会群体去帮助他们,给他们带去爱的力量,因为他们也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一份子,让他们真切地感受到来自社会上的温暖,让他们明白自己并没有被社会所遗忘,此次活动不仅受到福利院工作人员的好评,同时也有助于在公司内形成更浓的爱心奉献的良好风尚。

公司总经理翁孝灿表示,共同创建美丽和谐的社会,发扬中国传统的尊老爱幼的精神是一项传统美德。关心孩子们的成长、爱护老人、是大家应尽的职责,今后将加强与福利院的沟通,多满足老人和孩子们的精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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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怀感恩 陵园之行” 革命烈士纪念碑陵园活动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心怀感恩,陵园之行烈士陵园扫墓活动圆满成功!

2018年46日,在清明之际,福建省延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组织公司员工13余人在南平市九峰山革命烈士纪念碑举行了“心怀感恩,陵园之行”为主题的烈士陵园扫墓活动。


带着对革命先烈的敬仰之情,同志们纷纷拿起劳动工具,打扫烈士纪念碑及周边的卫生。


活动过程中,大家的义举感染到其余来缅怀烈士的市民朋友们,有不少青年少先队员自愿申请加入到我们的活动当中,共同清扫烈士陵园。通过一个小时的辛勤劳动,烈士陵园及周边环境变得更加干净整洁,以良好的环境迎接即将前来祭祀先烈的人们。

清明时节祭扫烈士纪念碑并缅怀先烈活动已成为福建省延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教育全体党员干部牢记使命、不忘初心,为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的一项重要举措。

最后,参加此次活动的公司同仁一起合影留念,圆满结束一年一度的烈士陵园祭奠、清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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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迟2020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 关于开展2020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 关于2019年度福建省“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奖 获奖工程的通报(第二批)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2019年度福建省“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奖 (第二批)评审通过名单的公示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评选的通知》(闽水建设函[2019]2号)和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组织开展“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闽水协[2019]26号),我会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福建省“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奖(第二批)评选工作。经对申报项目评审、现场评价和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2019年度福建省“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奖(第二批)评审通过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提交。

公示时间:2020年1月17日至2020年1月22日

受理部门: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

联 系 人:杨 

联系电话:0591-87675170

   址:福州市东大路150号恒裕大厦A幢17层1308室

   编:350001

特此公告。

 

附件:2019年度福建省“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奖(第二批)

评审通过名单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

2020年1月17日

附件列表

附件:2019年度福建省“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奖第二批评审通过名单.docx

2020【8】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2019年度福建省“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奖(第二批)评审通过名单的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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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表彰2019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先进单位的通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会员单位:

根据省水利厅安排部署,我会于2019年8月底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闽水协[2019]28号),在在建水利工程中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

这次“质量月”活动,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隐患排查,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共创工程质量,建设质量强省”这两个主题,以在建工程为抓手,开展了突出各自特点、具有各自特色的各项活动。一是施工单位对现场管理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过程质量控制及检验检测等工作,进行检查、整改、完善;二是开展在建工程质量大检查,查找质量隐患,解决质量隐患,做到在建项目自查自纠全覆盖;三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四是采用施工现场挂横幅标语、布置宣传栏黑板报、制作播放工程质量公益广告、开展工程质量咨询、质量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质量月”宣传活动。这些活动,为保障我省水利工程建设有序推进,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及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协会一届八次会长办公会通过,并经过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网站公示,决定对下列2019年开展“质量月”活动突出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各自工程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全省会员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以在建工程为抓手,为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及安全,为全面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新时期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为开创新时代福建水利改革发展新局面而奋发作为,再立新功。

附件:2019年福建省水利工程建设 “质量月”活动先进单位名单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

2020年1月16日

附件列表

闽水协【2020】7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表彰2019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先进单位的通报.pdf

附件:2019年福建省水利工程建设 “质量月”活动先进单位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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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2019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 拟表彰先进单位的公示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会员单位:

根据新时期水利改革发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为进一步落实好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工程质量问题及隐患,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及安全,2019年8月底,我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闽水协2019[28]号)。这次“质量月”活动,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围绕在建工程开展了突出各自特点,具有各自特色的各项活动,为保障我省水利工程建设有序推进,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及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协会一届八次会长办公会通过,拟对2019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突出单位予以表彰。为增加评选表彰工作的透明度,并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

先进单位(共63家)

一、  厅属单位(2家)

1.      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2.      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二、  福州市(11家)

     1.      兴锋盈(福建)集团有限公司

     2.      福建润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3.      福建融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4.      福建星洲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5.      福建东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      福建中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      福建省禹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      长禾建设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9.      福建南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     福建省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1.     福建禹泰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三、  厦门市(1家)

  1.      福建合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  宁德市(7家)

  1.      福建省东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福建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      福建誉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      福建省霞浦县江海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5.      福建金泰泷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6.      福建省金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      福建瑞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五、  莆田市(7家)

      1.      莆田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2.      福建省班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      晔晨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4.      福建省中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      福建省水乡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6.      福建中德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7.      福建省金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六、  泉州市(3家)

  1.      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2.      福建省江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      福建省广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七、  漳州市(2家)

  1.      福建群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      福建闽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八、  龙岩市(12家)

    1.      福建省汀江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2.      福建省梁禹工程有限公司

    3.      福建省汇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      福建新禹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      福建振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      福建省泰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      福建清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8.      福建省恒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      福建江隆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10.     龙岩华禹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1.     福建前程建设有限公司

    12.     福建省瑞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九、  三明市(11家)

  1.      福建省中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2.      三明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3.      福建省崇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4.      福建省华舜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5.      福建鑫盛建设有限公司

  6.      泰宁县鑫辉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7.      福建省毅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8.      三明鑫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      福建鑫舜建设有限公司

 10.      福建省红日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11.      鼎展(福建)投资有限公司

十、  南平市(7家)

   1.      福建省南平市水利电力工程处

   2.      福建北极星建设有限公司

   3.      福建闽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      福建省佳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      福建省腾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      福建武夷剑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7.      福建恒欣建设有限公司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将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的书面材料反映或举报至我会秘书处。

公示时间:2020年1月9日至15日

联 系 人:杨 扬

联系电话:0591-87675170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

                                                                       2020年1月9日

 

附件列表

闽水协【2020】6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2019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拟表彰先进单位的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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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我部组织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水建管〔2009496号)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2009518号)合并修订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现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印发给你单位,请根据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基础保障,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

  水利部

  20191125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促进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建设市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采集、认定、共享、公开、使用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是指参与水利建设活动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活动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咨询、招标代理、质量检测、机械制造等单位和相关人员。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信息,是指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在水利建设活动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反映其信用状况的记录和资料。

  第五条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遵循依法、公开、公正、真实、及时的原则。

  第六条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全国统一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和标准;负责指导建立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建立和完善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并向"信用中国"等网站推送信用信息。

  流域管理机构依据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承担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负责其管辖范围内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管理和应用,组织制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和标准的配套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省级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并实现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系统对接和数据同步。

  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统一的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和标准,依照管理权限负责其管辖范围内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管理和应用,并及时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信用信息。

第二章 采集、认定和共享

  第七条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分为基本信息、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和不良行为记录信息。

  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基本信息,是指反映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情况的客观性信息,主要指注册登记信息、资质信息、人员信息、业绩信息等。

  第九条 本办法所称良好行为记录信息,是指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判断产生积极影响的信息。主要指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模范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行为规范,自觉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秩序,业绩突出,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安全监管等部门,以及有关社会团体的奖励和表彰等。

  第十条 本办法所称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是指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判断产生负面影响的信息。主要指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合同等相关规定,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安全监管等部门的责任追究、行政处罚和司法判决等。主要包括:

  (一)责任追究:责令整改、约谈、停工整改、通报批评、建议解除合同;

  (二)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含停业整顿)、暂扣许可证或执照、吊销许可证、执照或者资质证书(含降低资质等级);

  (三)司法判决;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作出的其他行政处理。

  第十一条 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根据不良行为的性质及社会危害程度分为:一般不良、较重不良和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信息。

  本办法所称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是指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被本办法第十条中所指的部门和单位作出的责任追究,主要包括责令整改、约谈、停工整改、通报批评和建议解除合同。

  本办法所称较重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是指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发生了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危害较大、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破坏较大、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对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影响较大的不良行为,被本办法第十条中所指的单位和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主要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本办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是指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发生了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的不良行为,被本办法第十条中所指的单位和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和司法判决,其中行政处罚主要包括责令停产停业(含停业整顿)、暂扣许可证或执照、吊销许可证、执照或者资质证书(含降低资质等级)。

  第十二条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将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同步推送至省级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

  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作出责任追究、行政处罚或司法判决的单位,即为该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认定单位。认定单位是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该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应自作出认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认定单位逐级报送至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认定单位非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该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由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采集,并逐级报送至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水利部有关司局和流域管理机构认定的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可直接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录入,通报批评及以上的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应及时公开。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将应公开的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同步推送至省级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和"信用中国"等网站。

第三章 信用信息公开

  第十三条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原则上应予以公开,信息公开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责令整改、约谈、停工整改的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可不予公开。

  第十四条 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是水利行业信用信息采集、公开、共享、使用的统一平台,应加快与"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水利部"互联网+监管"平台的互联互通。

  省级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是其管辖范围内水利行业信用信息采集、公开、共享、使用的统一平台,应实现与同级政府信用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互联网+监管"平台的互联互通。

  第十五条 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单位名称、良好行为、级别、认定时间和认定单位等。

  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单位名称、违法(违规)行为、处理依据、处理决定、处理时间和处理机关等。被公开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进行的责任追究、行政处罚和司法判决等,一并进行公开。

  第十六条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长期公开;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开期限为1年;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开期限为1年,较重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开期限为12年,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开期限为13年。

  公开期限内再次出现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根据出现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严重程度及频次,公开期限延长13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期满后,不良行为记录信息转入后台长期保存,确保信息可查、可核、可溯。

  行政处理在申诉、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对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开。申诉处理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停止执行的除外。

  第十七条 公开的不良行为记录信息认定依据发生变更或撤销的,原不良行为记录信息认定或采集单位应自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变更或撤销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或撤销情况逐级报送至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应及时调整或取消相关公开信息。

  第十八条 出现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和较重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可申请信用修复。

  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信息自公开之日起3个月后,较重不良行为记录信息自公开之日起6个月后,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可向认定单位申请信用修复,认定单位审核通过后及时撤销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并于7个工作日内将撤销决定逐级报送至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应自收到撤销决定之日取消对相关信息的公开。

  出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得申请信用修复。

第四章 不良行为记录量化计分

  第十九条 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实行量化计分管理,量化计分结果是"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认定和水利行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 按照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水土保持、农村供水工程等监督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以飞检、暗访、考核、稽察、巡查、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中作出的行政处理和司法判决为依据,制定不良行为记录量化计分标准。

  第二十一条 不良行为记录量化计分管理实行扣分制。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根据量化计分标准自动扣分,并将结果推送至有关市场监管部门和信用评价机构。

  (一)责任追究扣分标准如下:

  1.责令整改扣0.2/次;

  2.约谈扣1/次;

  3.停工整改扣1.5/次;

  4.通报批评扣2.5/次;

  5.作出建议解除合同后观察期内完成整改、继续执行合同的扣3/次,作出建议解除合同后已解除合同的扣4/次。

  (二)行政处罚扣分标准如下:

  1.警告扣2.5/次;

  2.罚款扣3/次(因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质量事故罚款的扣5/次);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扣3.5/次;

  4.责令停产停业(含停业整顿)扣4/次;

  5.暂扣许可证或执照扣5/次;

  6.降低资质等级扣8/次。

  (三)司法判决扣分标准如下:

  1.免于刑事处罚的扣2.5/次;

  2.受到刑事处罚的扣5/次。

  同一不良行为同时受到2类及以上行政处理的,按最重的行政处理进行量化计分。被吊销许可证、执照或者资质证书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再量化计分,有信用等级的取消其信用等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被撤销许可证、执照或者资质证书的,参照吊销处理。

第五章 "重点关注名单"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点关注名单",是指存在较重不良行为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

  (一)1年内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扣分达到10分的;

  (二)依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的;

  (三)存在以下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以及比较严重违规行为之一的:

  1.发生一般、较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并负有直接责任的;

  2.对危及工程结构、运行安全等严重隐患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当的;

  3.隐瞒质量、安全生产、合同问题的;

  4.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且为严重质量管理违规行为、严重安全管理违规行为、严重质量缺陷或严重合同问题的;

  5.对监督检查单位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的。

  (四)存在以下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行为之一的:

  1.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的;

  2.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3.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等其他内容的;

  4.泄漏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5.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

  6.违反相关执业资格管理规定,存在挂证行为的;

  7.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但数额未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重点关注名单"列入标准见附件。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重点关注名单"对象的认定,并自认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重点关注名单"逐级报送至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开。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被认定为"重点关注名单"对象的,认定单位应予以告知。

  第二十四条 "重点关注名单"公开期限为自被认定之日起12年。已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在公开期限内再次出现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开期限延长1年。

  第二十五条 "重点关注名单"公开的基本内容: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依据、列入部门、列入日期、公开期限和信用评价结果等。

  第二十六条 "重点关注名单"公开期限结束,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在公开期限内未再次发生本办法第二十二条所列情形的,取消关注。

第六章 "黑名单"管理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黑名单",是指存在严重不良行为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

  (一)1年内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扣分达到20分的;

  (二)"重点关注名单"公开期满后仍不整改的;

  (三)存在以下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以及特别严重违规行为之一的:

  1.发生重大、特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并负有直接责任的;

  2.在单位公开信息、工程相关技术成果和工程建设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3.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合同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经处理后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或减少工程使用寿命的;

  4.违反规定施工,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且拒不修复的;

  5.被证实恶意制造工程质量缺陷或质量隐患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危害较大的。

  (四)存在以下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行为之一的:

  1.不按合同约定,恶意拖欠承包人项目款的;

  2.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开虚假信息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等级证书的;

  3.出借、借用资质证书,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或借用他人名义等弄虚作假方式承揽业务的;

  4.未取得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证书核定范围、营业范围承揽业务的;

  5.操纵招标过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6.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7.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8.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

  9.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业务的;

  10.弄虚作假,以欺诈手段降低工程或设备质量的;

  11.单位行贿、受贿,受到刑事处罚的;

  12.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的;

  13.参与非法集资,受到刑事处罚的;

  14.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合同欺诈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

  15.虚构工程项目,套取资金的;

  16.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

  17.发生社会公共事件,影响较大,并负有直接责任的。

  (五)存在以下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行为之一的:

  1.发生事故拒绝接受调查或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

  2.拒不执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3.拒不执行仲裁、法院判决结果的。

  (六)被相关联合惩戒部门列入"黑名单",符合联合惩戒措施的。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黑名单"列入标准见附件。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黑名单"对象的认定,并自认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黑名单"逐级报送至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开。

  第二十九条 "黑名单"公开期限为自被认定之日起13年。在公开期限内再次出现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开期限延长2年。在公开期限内列入"黑名单"2次及以上的,公开期限为长期。

  第三十条 "黑名单"公开的基本内容: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人姓名、资格证号、列入依据、列入部门、列入日期、公开期限等。

  第三十一条 "黑名单"公开期限结束,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在公开期限内未再次发生符合列入"黑名单"情形行为的,移出"黑名单"。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被移出"黑名单"后,相关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即行终止。

第七章 信用信息应用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及社会团体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建立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管理、工程担保与保险、表彰评优、信用评价等工作中,积极应用信用信息。

  第三十三条 对信用状况良好且连续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可享受以下一项或多项激励或褒扬措施:

  (一)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中,可优先或加快办理、"容缺受理"或简化程序;

  (二)在招标过程中,可在评分标准中予以加分鼓励,可给予降低保证金比例、提高工程预付款比例等优惠;

  (三)在资质管理中,可提供"绿色通道"、告知承诺等便利服务;

  (四)在日常监管中,可简化监管事项,适度减少检查频次;

  (五)在评比表彰中,可优先考虑,可设置加分项;

  (六)在政策试点、项目示范、行业创新等工作中,可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选择;

  (七)在行业信用评价工作中,可设置加分项;

  (八)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工作中,可作为重要依据;

  (九)在各级监管平台和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中,可树立诚信典型,并大力推介。

  第三十四条 对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在公开期限内,采取以下严格监管措施:

  (一)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中进行重点审查;

  (二)在资质管理中,限制享受"绿色通道"、告知承诺等便利服务;

  (三)在招标过程中,可提高保证金比例、降低工程预付款比例等;

  (四)在日常监管中,适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五)在评比表彰、政策试点、项目示范、行业创新等工作中进行重点审查。

  第三十五条 对列入"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在公开期限内,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依法限制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等相关资质;对其他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按照联合惩戒备忘录的有关规定,提出依法限制取得相关资质建议;

  (二)依法限制取得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外国组织或个人在华从事水文活动的审批、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设立和调整审批等相关行政许可;

  (三)依法限制参与水利建设市场生产经营、招标投标活动,以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政府采购等活动;

  (四)不得作为水利相关政策试点、项目扶持对象;

  (五)不得申请信用修复,不再进行不良行为记录量化计分,3年内不得参加水利行业信用评价,已取得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的取消其信用等级;

  (六)不得被评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单位;

  (七)纳入水利建设市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

  (八)依法限制或禁止参与水利基础设施特许经营;

  (九)依法限制水利建设市场相关建设手续办理;

  (十)依法限制取得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等相关执业资格;

  (十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3年内不得参加水利行业各类评优表彰等活动。

  前款规定列入"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及有关责任人员,涉及行政处罚的,由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计入信用信息。

  第三十六条 对列入"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在公开期限内按照联合惩戒备忘录的惩戒措施,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信用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力建设,保障信息安全。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信用信息公示、公开和推送及时准确。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半年对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情况进行核查,并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针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检查。核查、抽查和检查可采取赴现场调查、审核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告、利用监管平台统计分析等多种方式开展。对应认定而未认定或不认真认定、应推送而未推送或未及时推送,以及违反本办法其他情形的,由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管辖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第三十九条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对信用信息存在异议的,可向认定该信息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异议信息进行核实,经核实有误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核实结果逐级报送至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应及时给予更正。

  第四十条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虚假的,可通过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举报。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举报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核查,予以处理。对于实名举报的,应及时将处理情况予以回复。

  第四十一条 从事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的工作人员,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工作中应依法履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廉洁高效。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责令改正;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水建管〔2009496号)、《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水建管〔2009518号)同时废止。

附件列表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重点关注名单”及“黑名单”列入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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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我部组织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水建管〔2015377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印发给你单位,请根据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基础保障,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

水利部

2019年1125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水利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水建管〔2014323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促进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建设市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及信用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是指参与水利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招标代理、质量检测、机械制造等单位。

  本办法所称信用评价,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对自愿提出申请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进行行业评价,结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动态监管结果,确定其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信用评价机构,是指经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依法依规开展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以下简称信用评价工作)的全国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遵循政府指导监管、统一评价、行业自律、自愿参与、信息共享、社会监督的原则,维护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四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国信用评价工作,组织制定统一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并负责对信用评价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流域管理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其管辖范围内项目法人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评价工作。

  信用评价机构按照法律法规,根据评价标准,组织开展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具体工作,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开评价结果,对评价结果负责。

  第五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单位)、项目法人和有关单位应在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工作中,积极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办法或在其他相关规章制度中明确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的条款。

第二章 评价标准

  第六条 评价标准的制定应依法依规,遵循科学、合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 评价标准指标包括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

  静态指标按照本办法附件1至附件8执行,动态指标按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采用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综合评分的方法。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C三等五级,各信用等级对应的综合得分X分别为:

  AAA级:90分≤X100分,信用很好;

  AA级:80分≤X < 90分,信用良好;

  A级:70分≤X < 80分,信用较好;

  B级:60分≤X < 70分,信用一般;

  C级:X < 60分,信用较差。

第三章 评价程序

  第九条 信用评价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1次。评价结果公开后,进入动态管理阶段。

  第十条 申请信用评价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注册登记并建立信用档案,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信用档案是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的信息来源。

  申请信用评价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具有多项主体资格的,可以同时申请2项或者2项以上类型的信用评价。

  第十一条 申请材料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信用评价机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 信用评价机构负责开展信用评价具体工作,提出信用评价结果。

  第十三条 信用评价机构应根据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应给予配合,并提供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 信用评价机构应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 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单位或个人,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信用评价机构提出复核申请或异议,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信用评价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提出的申请或异议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予以回复。

  第十六条 信用评价机构应及时将信用评价结果推送至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公开。

  第十七条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有效期为3年。期满前,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重新申请信用评价,原信用等级逾期作废。有效期内信用等级发生变化的,以最新信用等级为准。

第四章 动态管理

  第十八条 信用评价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取得信用等级后,即进入动态管理阶段。

  第十九条 信用评价机构依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时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进行动态量化扣分,核定信用等级。

  第二十条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在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开期满或有关部门对不良行为记录信息予以撤销后,由信用评价机构取消相应扣分,动态核定信用等级。

  第二十一条 被列入"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信用等级。在"黑名单"公开期限内,不受理其信用评价申请。

  第二十二条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取得信用等级满1年后,可申请信用等级升级。升级评价程序按照本办法第三章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信用评价机构

  第二十三条 信用评价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独立、客观开展信用评价工作。

  第二十四条 信用评价机构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前,须填写《信用评价机构备案申请表》(见附件9),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备案信息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统一公示。

  第二十五条 信用评价机构名称发生变更,或变更、终止信用评价业务的,应在30日内办理变更或注销备案。

  第二十六条 信用评价机构应当建立评价资料管理系统,系统应保存信用评价机构制定的具体评价办法、专家保密和廉政承诺书、评价原始资料、专家名单、专家打分表和评价意见、评审成果、异议处理结果等。

  第二十七条 信用评价机构应建立评价业务档案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档案存放、保管场所和设施,配备专人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有关档案信息管理有效期为10年。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要求,负责监督管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工作。

  第二十九条 信用评价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信用评价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向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和投诉。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或委托有关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调查、认定和处理工作。

  第三十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第三方独立机构对评价结果的准确性进行随机抽样核查,每年核查次数不少于2次,核查比例不低于5%。必要时可到信用评价机构现场开展核查。

  信用评价结果抽样核查的准确率不得低于95%。准确率低于95%的,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信用评价机构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措施:

  (一)90%≤准确率<95%之间的,责令整改;连续责令整改2次的,责令停止信用评价工作,3年内不受理其备案申请;

  (二)准确率<90%的,责令停止信用评价工作,3年内不受理其备案申请。

  第三十一条 信用评价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停止信用评价工作,3年内不受理其备案申请并予以公告:

  (一)提供虚假备案材料的;

  (二)违反独立性要求和保密规定的;

  (三)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承诺、保证评价等级的;

  (四)在信用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五)在信用评价工作中违反评价标准和程序,且拒不整改的;

  (六)与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串通操纵评价结果的;

  (七)在信用评价工作中收取费用的;

  (八)因重大过失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九)拒绝、阻碍监督管理部门检查、监管的。

  信用评价机构在信用评价工作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由相关部门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参与信用评价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约谈、通报批评等责任追究:

  (一)未按规定的评价标准和程序开展工作,评价结果有失客观公正的;

  (二)违反回避规定的。

  参与信用评价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信用评价工作,3年内不得从事信用评价工作并予以公告:

  (一)未按规定的评价标准和程序开展工作,且拒不改正的;

  (二)违反保密规定的;

  (三)违反廉洁规定,接受参评单位的财物或参与可能影响评价结果的活动的;

  (四)在信用评价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五)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承诺、保证信用等级的;

  (六)与信用评价机构或其他参与信用评价工作的人员串通操纵评价结果的;

  (七)因主观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八)拒绝、阻碍监督管理部门检查、监管的。

  参与信用评价工作的人员在信用评价工作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由相关部门予以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相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水建管〔2015377号)同时废止。

附件列表

附件9:信用评价机构备案申请表.docx

附件8: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机械制造单位)信用评价标准.docx

附件7: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质量检测单位)信用评价标准.docx

附件6: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招标代理单位)信用评价标准.docx

附件5: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咨询单位)信用评价标准.docx

附件4: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标准.docx

附件3: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施工单位)信用评价标准.docx

附件2: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设计单位)信用评价标准.docx

附件1: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勘察单位)信用评价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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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2019年度福建省“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奖获奖工程的通报(第一批)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会员单位:

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评选的通知》(闽水建设函 [2019] 2号),经我会组织评审,安溪县城西拦河闸工程荣获2019年度第一批福建省“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奖(详见附件)。为鼓励获奖单位,推进更多企业积极参与工程创优活动,对获奖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希各水利建设单位积极学习获奖单位创建优质工程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和责任,不断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水平,为我省水利工程建设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9年度福建省“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奖工程项目及主要参建单位、主要贡献人名单(第一批)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

2019年10月20日

 

附件列表

附件:2019年度福建省“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奖工程项目及主要参建单位、主要贡献人名单(第一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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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2019年度福建省“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奖评审通过名单的公示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评选的通知》(闽水建设函[2019]2号)和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组织开展“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闽水协[2019]26号),我会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福建省“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奖第一批评选工作。经对申报项目评审、现场评价和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2019年度福建省“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奖第一批评审通过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提交。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16日

受理部门: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

联 系 人:杨 扬

联系电话:0591-87675170

地    址:福州市东大路150号恒裕大厦A幢17层1308室

邮    编:350001

特此公告。

附件:2019年度福建省“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奖第一批评审通过名单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

2019年10月11日

 

附件列表

附件:2019年度福建省“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奖第一批评审通过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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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评选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省水利工程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十条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提高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由我厅委托省水利工程协会组织开展,由省水利工程协会具体制定评审要点、组织评选活动,将评选结果向社会公告。

二、评选对象。参评项目为本省辖区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大中型水利(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三、时间安排。“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评选原则上每年组织申报,今年的申报时间截至9月底,经省水利工程协会组织评审,于10月底前公布评选结果。

四、其他。申报项目具体要求、申报程序、申报评定及奖励等详见《福建省“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见附件)。

联系人:省水利工程协会杨扬,电话13960708350

 

 

 

福建省水利厅

2019年813

附件列表

附件:《福建省“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评选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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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省政府研究同意的《福建省水利厅2019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水利厅

2019年74

 

 

福建省水利厅2019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印发的《2019年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和《2019年度福建省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我厅2019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着力强化水利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治理效能,推动水利机制创新、破解堵点难点、提升营商环境,促进水利职能更加优化、服务更加精准、监管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为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和推进新福建建设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科学设定指标体系。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水利中心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切实改进不足,完善内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管理指标,加大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绩效考评力度,层层传导压力,最终形成年度厅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报省效能办审核,经分管副省长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明确责任分工及任务分解。将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细化为绩效评估指标和年度工作目标,根据处室、有关单位职能职责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处室、有关单位,形成处室(单位)绩效责任体系,并按有关规定在福建水利信息网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绩效管理过程监控。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或形势分析会,研究绩效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查找不足,及时整改。厅效能办按照程序和要求对各项工作任务的实际成效和创新情况进行认真收集、汇总、评估,检查了解绩效管理指标落实情况,并按要求向省效能办报送绩效管理自评报告。

(四)完善公众评议方式方法。我厅将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向评议对象通报、宣传水利工作情况,多渠道多方式与评议对象沟通我厅绩效管理情况和重大水利改革发展情况,注重推进绩效管理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大力推行网上绩效评估,力求评估公正公平,符合客观实际,提高绩效管理科学化水平,并积极配合省效能办、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做好公众评议工作。

(五)扎实开展效能建设。加大内部绩效管理工作力度,形成考评结果,并作为本单位内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加强自身建设,主要围绕从严治党、依法行政、机关效能三个方面开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精神要求,切实推动党的建设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加强单位间协作配合。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认真落实《2019年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优化行政服务,强化便民服务,提升效率效能,建设高效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进“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鼓励干部积极作为,勇于担当。

(六)坚持效能察访核验。察访核验工作由省效能办会同省政府督查室等部门,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和效能督查工作的意见》开展察访核验。我厅将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察访核验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效能制度落实情况,作风建设情况,进一步加大效能投诉自办和督办力度,对绩效考核指标特别是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检查和数据核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通报,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

(七)建设督查督办机制。督查督办是推动决策部署落实的重要途径,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结合我厅实际,建立督查督办机制,明确督查督办的主要内容:国家部委(水利部)领导批示件必督必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件必督必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督查室督办件必督必办;厅党组决策部署必督必办。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绩效管理工作在厅党组领导下,坚持“一把手”总负责,厅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总协调,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厅领导按分工职责抓,厅效能办组织协调,厅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具体落实,把绩效管理工作与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河长制工作和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使绩效管理工作取得扎扎实实成效。

(二)按责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分工,各处室按照《福建省水利厅2019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表》涉及的指标逐项逐条抓好落实,并做好指标完成情况跟踪,及时解决指标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化效能督查,创新督查方式,推进规章部署落地生效。

(三)压实责任抓落实。坚持真抓实干,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增强执行力,细化分解各项目标任务和推进举措,确保落细落实落到位。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真实地反映全厅的工作实绩;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努力增强绩效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坚持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原则,努力做到以实绩说话;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原则,确保相关情况、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

(四)强化正向激励。要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大力弘扬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一切工作都要以实际成效为目标,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最大程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争创一流业绩,对担当尽责有为情况给予鼓励,激励表彰大胆改革创新、积极担当作为、勇于攻坚克难、主动协调解决矛盾问题的干部。

(五)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新实践,推进水利改革,创新体制机制,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环境。鼓励在项目推进、产业发展、资源配置、生态建设、“放管服”改革等方面创新体制机制的情况,积极探索业务工作和自身建设的新机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开拓创新,以新思路、新举措、新业绩全面有效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同时立足实效、发挥优势、凸显特色,力争业务工作实绩、自身建设和机制创新在同类工作中争先创优。

(六)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发挥绩效评估导向作用,加大考评结果运用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褒奖先进、鞭策后进。对绩效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在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干部时优先考虑,对绩效低下且长期得不到改变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表:福建省水利厅2019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表

附件列表

[附件]闽水函(2019)405号.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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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征选水利督查检查专家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闽水函〔2019392

各市、县(区)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厅属事业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工作总基调,根据督查、巡查、检查工作需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选一批水利督查检查专家。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候选人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2. 身体健康,能承担现场督查、巡查和检查工作,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3.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执业资格,大专以上学历的在职技术干部、退休干部;

4. 能熟练掌握并正确运用与承担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政策文件;

5.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者相关工作5年以上,工作实践经验较丰富。

二、有关要求

1. 各单位已建的专家库按业务分类,统筹纳入水利监督检查专家库。厅属事业单位报名人员不少于人事部门核定编制的35%

2. 推荐人员需认真评估自身健康状况,确保能够胜任督查、巡查和检查工作。退休人员请各单位代为推荐。

3.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报名、遴选和推荐工作,组织推荐人员如实填写《福建省水利督查检查专家推荐表》(见附件),认真审核把关并加盖公章,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4. 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收集所辖县(区)的推荐表于2019710日前、厅属事业单位和相关单位于78日前,将纸质推荐表一式二份送厅监督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fjsjcb@126.com

三、联系方式

廖德朋,电话:0591-87527976;刘思雨,电话:15960194920

 :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省水利厅监督处。

文件及表格请到福建水利信息网http://slt.fujian.gov.cn/xxgk中下载。

 

附件:福建省水利督查检查专家推荐表

 

       

                                              福建省水利厅

                                              2019年72

附件列表

附件:福建省水利督查检查专家推荐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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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水利行业“强监督”监督检查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闽水监督〔20195

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

为加强水利行业监督管理,按照我厅《关于加快构建水利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督检查的通知》(闽水监督〔20193号)要求,经厅水利行业“强监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全省水利行业“强监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计划

(一)6月底前,全省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水管单位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于6月底前报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一时无法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列出整改时间表。

(二)7115日,由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重点针对2019年水利部督查检查考核实施计划(见附件)可能督查的项目开展核查,并对核查的问题清单按照有关监督检查办法,开展责任追究,并提处理意见和建议。问责清单于7月底前报省水利厅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fjsjcb@126.com)。

(三)715日以后,我厅将派出督查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全省水利行业“强监督”工作开展督查督导。

二、督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对标履职,认真组织开展督查工作。

(二)对标检查。自查核查工作应统一按照水利部新出台的6项监督检查办法组织开展。对在建项目检查发现的问题,并按《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水〔201835号)规定,对水利工程市场主体信用状况进行评价。

(三)力戒形式主义。自查复核要全覆盖,不留死角。工作不搞形式、走过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不得弄虚作假、虚报瞒报。

三、成果运用

(一)实行双挂钩机制。我厅监督检查的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及问责清单,将与设区市水利责任目标年度考核挂钩;在建项目检查发现的问题,应按有关规定与水利工程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挂钩。

(二)运用问责手段。将检查不认真、整改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主体列入重点督查对象;对危及工程安全的严重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不当的,造假、隐瞒质量和安全问题等恶劣行为,按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重追责;对主动自查自改自纠的责任主体,按有关规定予以减轻或免于责任追究。

联系人:吴小萌,13905006196;廖德朋,13015727293

 

附件:水利部《关于印发2019年督查检查考核实施计划的通知》(水监督〔2019133号)

 

福建省水利厅

2019年620

附件列表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水利行业“强监督”监督检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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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水利“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闽行”活动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会员单位:

    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安委会《关于开展2019年水利“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闽行”活动的通知》(闽水安〔20195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精神,为及时消除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推动水利企业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各会员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在全省在建水利工程中开展各具特色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会员单位要认真学习 “通知”精神,根据“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活动主题,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要求;围绕活动内容,安排活动项目;加强组织领导,工作落到实处,开展突出各自特点,具有各自特色的各种“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各会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以实际效果确保在建工程安全。一是要对现场管理机构、施工现场管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位等工作进行检查、整改、完善;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抓好隐患排查,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三是开展在建水利工程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要做到建设项目各环节自查自纠全覆盖,确保安全生产。

    三、积极行动起来,通过传统和新兴媒体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一是开展好主题宣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法律法规;二是可在施工现场挂大型横幅标语,营造声势,进行大张旗鼓的安全生产宣传;三是可采用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宣传工程安全重要性;有条件的,可采用高音喇叭进行确保工程安全的有关宣传;四是可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等,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水平;五是可制作、播放有关工程安全公益广告,制作、张贴各种工程安全有关的宣传画;六是可开展工程安全咨询、安全专题讲座等活动。

    四、积极参加“通知”中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参加以水利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网络竞赛答题活动(详见本文附件中的“附件2”)。二是总结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成效,积极参加水利部组织的成果展示评选活动(详见本文附件中的“附件3”)。三是踊跃参与水利部开展的以争做“水利安全将军”为主题的安全生产知识趣味活动(详见本文附件中的“附件4”)。

    总之,各会员单位可根据各自具体情况,不拘一格、注重实效、因地适宜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活动,使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得以大力提升,推进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

    各会员单位要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可将活动有关报道、图片、视频及时传发协会秘书处,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以便及时在协会网站“会员动态”中展示“安全生产月”会员活动风采;并请于710日前将全部活动(包括活动方案、活动内容、活动总结)材料及活动统计表(详见本文附件中的“附件6”),一并报送我会。

 

    联系人:杨 扬              箱:fjsslgcxh@163.com

  话:0591-87675170      真:0591-87828956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

2019529

 

 

 

附件列表

附件: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9年水利“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闽行”活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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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启用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厅开发建设了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以下简称“评价平台”),经研究,决定于20193月起试运行评价平台,51日起正式启用评价平台。现就使用评价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登录

评价平台登录办法:从福建省水利厅网站→网上办事→信用评价→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页面登录(详细网址为http://61.154.12.112:9001)。

     二、平台管理

    (一)评价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

    (二)平台管理单位原则上不对企业申报的基本信息评价、良好信息评价、不良信息评价、失信行为评价等作实质性核查,仅对填报内容、格式及类别等选择是否准确进行核对。

     三、信息填报

    (一)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自主填报信用信息,并对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二)厅机关各处室、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各级水行政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向评价平台报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四、有关要求

    (一)请厅机关各业务处室、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明确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产生信用信息的填报工作。

    (二)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应于2019330日前报厅建设与管理处。

    (三)评价平台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联系人:厅建设与管理处李毅、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黄惠嘉,电话059162623083,邮箱fjssltjgc@163.com

 

 

福建省水利厅

2019318

 

附件列表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启用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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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表彰2018年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的通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会员单位: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水利建设质量及管理专项稽察的通知》(闽水函[2018]38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我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闽水协[2018]27号),在全省在建水利工程中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

这次“质量月”活动,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隐患排查,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一主题,以在建工程为抓手,开展了突出各自特点、具有各自特色的各项活动。一是施工单位对现场管理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过程质量控制及检验检测等工作,进行检查、整改、完善;二是开展在建工程质量大检查,查找质量隐患,解决质量隐患,做到在建项目自查自纠全覆盖;三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四是采用施工现场挂横幅标语、布置宣传栏黑板报、制作播放工程质量公益广告、开展工程质量咨询、质量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质量月”宣传活动。这些活动,为保障我省大规模水利工程建设有序推进,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及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省水利厅“通知”要求,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协会一届六次会长办公会通过,决定对下列2018年开展“质量月”活动突出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单位及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各自工程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全省会员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以在建工程为抓手,为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及安全,为全面完成今年我省水利建设任务,为开创新时代福建水利改革发展新局面而奋发作为,再立新功。

附件:2018年福建省水利工程建设 “质量月”活动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名单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

2019226

 

附件列表

2019【8】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表彰2018年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先进单位及个人的的通报.pdf

附件:2018年福建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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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2018年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拟表彰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公示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会员单位:

根据省水利厅部署,2018年,我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闽水协2018[27]号),在全省在建水利工程中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这次“质量月”活动,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围绕在建工程开展了突出各自特点,具有各自特色的各项活动,为保障我省大规模水利工程建设有序推进,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及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水利建设质量与管理专项稽察的通知》(闽水函2018[383]号)要求,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协会一届六次会长办公会通过,拟对2018年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突出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为增加评选表彰工作的透明度,并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

   一、先进单位(共36家)

  (一)厅属单位(2家)

    1.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2.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二)福州市(8家)

    1.兴锋盈(福建)集团有限公司

    2.福州闽铄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3.福建省禹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福建省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中水兴锋盈控股有限公司

    6.福建东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福清市融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福建领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厦门市(3家)

    1.厦门安能建设有限公司

    2.福建省百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福建省龙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宁德市(4家)

    1.日昌(福建)集团有限公司

    2.福建金泰泷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3.福建省霞浦县江海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4.福建省旺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五)莆田市(2家)

    1.莆田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2.福建省中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六)泉州市(3家)

    1.福建省江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3.福建永建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七)漳州市(2家)

    1.福建群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福建省建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八)龙岩市(5家)

    1.福建省汀江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2.福建省泰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福建省恒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龙岩华禹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福建省东升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九)三明市(5家)

    1.福建省中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2.福建省崇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福建鑫盛建设有限公司

    4.福建省红日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5.鼎展(福建)投资有限公司

  (十)南平市(2家)

    1.福建红昌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2.福建恒禹建设有限公司

   二、先进个人(共13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1.    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2.邹来平  福建恒欣建设有限公司

    3.张梦灵  福建永建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4.陈真锋  兴锋盈(福建)集团有限公司

    5.陈浩贤  福建省汀江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6.陈裕勋  福建群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7.范章然  龙岩华禹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    福建鑫舜建设有限公司

    9.林定钦  三明鑫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练春红  福建省恒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1.钟成灿  福建万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2.姜健儿  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13.徐庆祥  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将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的书面材料反映或举报至我会秘书处。

公示时间:2019218日至22

联 系 人:杨 扬

联系电话:0591-87675170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

                                 2019218

 

附件列表

2019【6】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2018年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拟表彰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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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有关会员单位: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水安监函[2015]1516,以下简称部1516号文)精神,为强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有效防止和减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保障大规模水利建设安全生产,我会2017年初下发了《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闽水协2017[2]号,以下简称协会2号文),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今年起,我会会员单位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新上岗培训考核实行机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参加机考考生条件

  1. 考生应符合部1516号文附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大纲》中,3安全生产考核:3.2能力考核要点对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报考要求。

  2. 考生应提交企业按协会2号文附件1.企业自行组织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进行不少于16学时培训且考核合格的新上岗培训证明。

  3. 考生应参加我会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前指导与培训学习,且出满勤。

  1.  机考须知

  1. 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2. 其他要求详见考生《准考证》上考试须知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  

    20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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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工作,推进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秩序,保障大规模水利建设顺利实施,水利部开发建设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于近日正式上线运行。为做好监管平台运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监管平台应用工作

  监管平台是水利部开展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秩序的重要依托,是水利部公开市场监管信息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平台。水利部以往文件中对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的有关要求,转适用于监管平台。请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流域管理机构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并督促各市场主体在监管平台自主填报信用信息。各市场主体自主填报的信用信息将作为招标投标、行政审批、信用信息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认真做好信用信息自主填报和复核工作

  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要及时登录监管平台,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填报信用信息,并对已有信息进行核对、完善和及时更新,建立健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并对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各市场主体应于2018610日前完成信息填报、核对等工作,在今后资质审批(核)、招标投标中提交的相关材料须与监管平台信用信息相一致。填报信息中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认定为严重失信行为,列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三、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将会同部信息中心加快监管平台与各流域管理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工作平台的互联互通。各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及以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公开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中各类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应对外公开。

  在未全部实现互联互通之前,各地要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之内将该处罚决定文件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水利部。

  四、有关要求

  1.请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明确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并于2018419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见附件2

  2.监管平台使用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请及时向水利部信息中心反映。

  联系人: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周瑞璟

  水利部信息中心      孔  东

  电  话:(010632037806320243063203609

  邮  箱: zxzl@mwr.gov.cn

  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QQ群:549640036

附件列表

附件1.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说明.docx

附件2.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联络员信息填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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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水利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各县(市、区)水利局: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加强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监管,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经会商省发改委,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办法另行制定。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办法出台前,不得擅自在水利工程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中采用评价结果。

二、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通过平台进行评价,信用评价平台启用时间以我厅文件通知为准。

三、此前我厅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文件有关条款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四、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学习宣贯。各单位和个人对本办法的意见和建议,可在省水利信息网上反映。

五、我厅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修改办法,并在省水利信息网、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相关网站平台上发布。

 

   福建省水利厅

 2018930

 

 

附件列表

闽水[2015]35 附件 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doc

闽水[2018]35号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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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水利建设质量与管理专项稽察迎检工作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有关会员单位:

日前,省水利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水利建设质量与管理专项稽察的通知》(闽水函〔2018383号)(详见附件),就全省在建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质量与管理开展专项稽察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为及时消除质量问题和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并做好这次迎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水利建设质量与管理专项稽察工作,要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明确稽察范围、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进行动员部署,做好迎检各项工作。

二、各施工单位要对现场管理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过程质量控制、质量检验检测、信用档案等工作,进行检查、完善、整改,以保证施工质量。

三、各监理单位要对质量控制体系建立、现场监理机构、监理服务责任、跟踪和平行检测等工作,进行检查、完善、整改,做好监理质量控制工作。

四、关于开展2018质量月活动的组织安排,协会将根据这次专项稽察工作要求,结合福建省质量强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2018年福建省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于9月初召开的协会一届四次常务理事会上进行专题安排部署。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

2018822

 

附件列表

附件: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水利建设质量与管理专项稽察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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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转发《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制定福建省政府质量奖三年滚动培育与发展计划(2019-2021年)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会员单位:

 为积极引导、鼓励会员单位追求卓越绩效,提升综合实力,现将《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制定福建省政府质量奖三年滚动培育与发展计划(2019-2021年)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欲加入培育对象的单位,按照附表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于915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同时上报福建省水利厅建管处(联系电话:0591-87532143 邮箱地址:fjsltjcc@163.com),以便汇总上报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

                                                                                      201882

 

附件列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制定福建省政府质量奖三年滚动培育与发展计划(2019-2021年)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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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7~2018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为确保20172018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顺利实施,我厅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2018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办建管〔201870号),制定了《20172018年度福建省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总体考核评分细则》和《20172018年度福建省水利建设质量工作项目考核评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20172018年度福建省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总体考核评分细则

2. 20172018年度福建省水利建设质量工作项目考核评分细则

福建省水利厅

2018529

附件列表

闽水建管[2018]38号附件2 .2017-2018年度福建省水利建设质量工作项目考核评分细则.docx

闽水建管[2018]38号附件1 2017-2018年度福建省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总体考核评分细则.doc

闽水建管[2018]38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7~2018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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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8年水库安全度汛有关工作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为贯彻510日全国水库安全度汛视频会议精神,确保我省2018年水库安全度汛,经研究,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每座水库都要进行水雨情的测报预报。有配备水雨情测报预报系统的水库,管理单位要对设备进行检查测试,确保设备能够正常使用;没有水雨情测报预报系统的水库,县(市、区)水利、防汛部门要于5月底前逐库落实简捷且切实可行的水雨情测报设备和测报预报人员,在预测有大雨、洪水时,测报预报人员要及时将水库的水雨情通知有关责任人和有关单位。请各设区市水利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按照附件1格式,在5月底将各水库的水雨情预报设备情况、一名测报预报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汇总报省水利厅、省防办备查。

二、每座水库都要有汛期调度运用方案、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根据有关规定,各水库要制定汛期调度运用方案和防洪抢险应急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执行。对于还没有两个方案的,要求在5月底前完成制定和审批工作;已有方案的,要进行再梳理,确保方案安全、可行。水库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要熟悉方案,并开展必要的演练。请各设区市水利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按照附件23格式,在5月底将各水库两个方案的编制审批情况汇总报省水利厅、省防办备查。

三、每座水库都要严格落实水库安全度汛责任人。全国水库安全度汛视频会议要求每座水库落实三类安全度汛责任人,即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三类责任人要真名实姓,请各设区市水利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抓紧逐一落实责任人,并按照附件4格式,在5月底前将责任人名单和联系电话汇总报省水利厅、省防办备查。有关责任人要深入所负责水库现场组织进行安全检查,认真解决水库安全度汛存在的问题,抓紧落实各项安全度汛措施;各责任人务必熟悉和掌握所负责水库的工程情况、调度运用方案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掌握水库上下游的有关情况,对水库存在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一旦发生汛情,能够迅速作出准确的反应,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确保所负责水库安全度汛。

四、加强水库日常巡视检查工作。为确保水库安全度汛,要求所有水库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落实巡查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工作。今年全省所有水库都要加密汛期巡查频次,从521日开始到汛期结束,水库巡查员每两天至少进行现场巡查一次,遇连续暴雨和特大暴雨或高水位时,每天至少巡查一次,水库技术责任人每个月至少进行现场巡查一次。每次巡视检查都应填写水库现场巡视检查表(见附件5)。水库巡视检查实行“零报告”制度,巡视检查人员在巡查当天将巡查情况报本级水利部门备查,各市(实验区)、县(市、区)水利局按照附件67格式,每旬对辖区内水库巡视检查情况进行统计。请各设区市水利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于每月21222日将前一旬水库巡视检查情况报省水利厅、省防办备查。

五、其他。各地要组织对辖区内所有水库安全度汛准备工作进行再检查、再落实,保证把所有安全隐患排查清楚,不留死角。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除险整改措施,并建立水库安全隐患及其整改台帐,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有关部门。为方便水库巡视检查工作统计汇总工作,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县级水利部门要在五月底前建立水库巡视检查工作微信群,省市水利部门参加,每次巡查要在微信中反馈情况。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刘勇凯,电话13905017805;省水利厅农电(河务)处王象链,电话13799307710;省防办龚继瑄,电话13705941006;省水利管理中心张林青,电话13205036598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fjssltjgc@163.com

福建省水利厅

2018515

 

附件列表

闽水办[2018]9号附表2018年水库安全度汛工作表格.xls

闽水办[2018]9号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8年水库安全度汛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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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水利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资格班证书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有关会员单位:

我会于去年910月在福州举办了2期水利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证)资格培训班,日前,已有多家单位资格人员领到建造师证并注册。为做好该班证书领取工作,现请各会员单位抓紧将你公司已注册的建造师证扫描件发送至协会邮箱(fjslgwpx@163.com),以便我会收齐后,根据考试成绩,一并送省水利厅审核,办理证书。

 

 

2018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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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开通2019年学时课程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根据反映,目前仍有部分学员还未完成2019年三类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的申报及学习,现予以重新开通,限时两个月(2020年月33日至53日),请还未完成学习任务的学员登录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会员管理系统申报课程,抓紧时间,过时不再开通,请相互转告!

福建省延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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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通2020年继续教育学时课程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三类人员2020年度的继续教育课程现已开通,各学员可上系统报名学习【除今年刚发证的和要重新取证的人员(2011年发证)不用学习,其余的全部要在本年度内学完,漏学者不再补学时】。

 

福建省延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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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部门、各项目部:

自十二月底武汉市报告发现了不明原因肺炎疫情,一月八日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省、市、区、镇、村均启动了一级应急响应,我公司作为施工企业,更应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和董事长指示精神,现将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如下:

1、成立疫情防控指挥小组。

组长:翁孝灿

副组长:张寿元、罗祥彬

组员:各部门、项目部负责人

各部门、项目部疫情防控、筛查信息收集由办公室负责。

政府对接、上报由办公室负责。

消毒器材、防护物资采购由经营科负责。

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督导由工程科负责。

二、各部门、项目部负责人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本部门、本项目部人员疫情筛查工作。要组织本部门、本项目部得力人员认真筛查每一位员工及员工接触过的亲朋好友是否接触过疫区人员、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登记造表,不留死角。

三、对发现或知道接触过疫区人员、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的员工或其亲朋好友,要及时上报,便于快速隔离,采取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四、对于需要隔离观察的员工(15-20) ,部门领导要做好替岗工作安排及后续事宜,务必做到人岗匹配,要确保岗位安全、正常生产。

五、各部门、各项目部从仓库领取消毒器材后,负责本区域(含公共部分、辖区厕所等)的预防消毒工作。对外业务的部门要提高站位,除落实好消毒防护措施外,更要认真排查疑似人员,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

六、各部门、项目部负责人要利用专题会、班前会、黑板报、微信等多种形式对员工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卫生防护措施, 强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措施,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守劳动纪律,杜绝酒后上岗,防止工伤事故发生,不聚会,不聚餐,戴口罩,勤洗手,积极预防,务实执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制造恐慌气氛,一切信息以官方权威发布为准。

七、项目部负责对各项目施工队人员进行认真全面排查,并督促防控措施的执行落实。

八、对春节后上班的人员,各部门、项目部要密切关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带病上岗,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执行到位。

九、各部门、项目部务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实上报,绝不允许瞒报漏报!

疫情肆虐,只要大家齐心协力、众志成城,落实群防群治,措施细致得力,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突发的疫情防控阻击战 !

特此通知

 

 

 

 

 

福建省延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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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岗位证到期延续工作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2020124日到期的水利施工企业现场管理人员(五大员岗位证,发证时间2014125日)证书待初审通过后请于【115日】前送至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办理证书延续。 请各单位有关人员提前完成延期工作,不要超出办理时间!

 

福建省延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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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有关部门:

  经公司领导批准,现将2020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011日放假,共1天。

二、春节:124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7天。119日(星期日)、21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

四、劳动节:5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26日(星期日)、59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25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3天。628日(星期日)上班。

六、国庆节、中秋节:10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27日(星期日)、1010日(星期六)上班。 

 

福建省延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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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类人员证书到期延续工作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20191124日到期的三类人员证书(发证时间20131125日)由于本月2324日为非工作日,为不影响证书使用,请系统申报初审已通过的还未送到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办理延续盖章的,周五前送至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办理延期,逾期将不在受理

 

福建省延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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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通2019年三类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办安监函[2015]1516号)文规定“水利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每年至少进行12学时的再培训”。2019年三类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尚未申报及学习的会员,要尽快安排在本年内申报并学完。2020年起协会将不再安排继续教育漏学人员线下补学。特此通知!!!特别提醒:请各会员单位在变更三类人员证件时应注意检查持证人是否每年进行12学时继续教育,未完成每年三类人员继续教育的证件仅能使用到证件有效期到期为止。 核查继续教育学时的方法: (12018121日之前申报课程的,请登录旧平台http://fjsljs5.59iedu.com/Home/Home/CheckPeriodList?certiFicate= 22018121日之后申报课程的,请登录新平台 
https://fjsljs.59iedu.com/index
(页面拉到最下方可见“学时验证”)

 

 

福建省延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9.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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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9月10日发放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证书(A、B、C证)须参加重新取证培训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安监[2011]374号)第十五条规定:“考核合格证书失效或已经过2次延期的,需重新参加原发证机关组织的考核”。因此由福建省水利厅2010910日发放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证书(ABC证)须参加重新取证培训。现可在系统上直接申报,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将在证书到期前完成培训且发证,请有关各单位及时报名。

 

 

福建省延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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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有关部门:

  经公司领导批准,现将2019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951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4天。428日(星期日)、55日(星期日)上班。

 

 

 

福建省延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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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培训及机考注意事宜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1. 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必须参加现场培训达到满勤并上交考勤卡。未满勤者不能参加机考。

  2. 经审核确认后,培训满勤人员可在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会员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

  3. 参加机考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

 

准考证打印办法:

企业端登录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会员管理系统,在“综合查询”-“准考证及成绩查询”栏目下,选择为考生打印准考证。考生不方便领取准考证的,企业管理人员可在系统打印准考证界面上,选择保存为pdf文件,通过其他方式(邮箱、qq或微信)发给考生自行打印。

 

 

 

 

2019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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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有关部门:

  经公司领导批准,现将2019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181230日至201911日放假调休,共3天。20181229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节:24日至10日放假调休,共7天。22日(星期六)、23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51日放假。

五、端午节:67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13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29日(星期日)、1012日(星期六)上班。

 

 

福建省延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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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水利施工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个人:
为进一步做好服务会员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满足企业施工运营对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五大员)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证书需求,并进一步提高以上人员综合素质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及安全,现就2018年会员单位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五大员)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实行常年报名,达到办班人数,我会即组织培训。
二、参加培训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现场管理人员(五大员)
具有工程类中专及以上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报考A证)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2)与申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3)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4)在申请考核之日前1年内,申请人未有在较大及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责任的情形。
(5)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2.项目负责人(报考B证)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2)与申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3)年龄不超过65周岁。
(4)必须是在本企业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5)在申请考核之日前1年内,没有在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记录。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考C证)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2)与申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3)年龄不超过60周岁。
(4)具有中专或同等学历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2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5)在申请考核之日前1年内,没有在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记录。
(6)应为取得省水利厅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证书的水利工程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根据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闽水协[2017]2号)要求,以上人员,企业应自行组织就《考核大纲》了解部分的一般性内容完成不少于16学时的新上岗培训。
三、其他
1、企业将申报人员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到协会邮箱(fjslpeixun@163.com)进行报名;
2、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在报名材料上签字,对参加培训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负责;
3、2018年度培训继续实行不收培训费,仅收教材代办费。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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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水利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培训班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有关会员单位:
为满足会员单位对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需求,进一步提升我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福州举办全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对象
本次培训对象为参加本会2018年举办的水利安全员岗位证(1)班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见附件1)。
2、确认
在本次公布的水利安全员岗位证考核合格人员中,以自愿为原则参加培训。不参加本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培训的,请所在单位于5月31日下班前电话告知,进行确认。无电话者,视为自愿参加,我会将予以安排。
二、报到及培训
1、报到
报到时提交以下材料:
(1) 教材代办费缴款复印件。
(2) 根据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闽水协[2017]2号)要求,学员参加我会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前指导与培训学习,须提交由企业自行组织的就《考核大纲》了解部分的一般性内容进行不少于16学时的新上岗培训证明。
(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个人考核申请表1份(见附件2)。
(4)申请人身份证证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照3张并在申请表上贴好。(1张按指定位置贴,另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5)企业报考人员申报汇总表1份(见附件3)。
2、培训
(1)时间
班  名 报  到 上  课 考试
C证(1)班 6月9日下午3时 10日~11日 12日
(2)地点
福州龙祥大酒店(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438号)。
三、考核及发证
1、考核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水安监函[2015]1516号)有关规定,取证考核分能力考核与知识考核两部分。
(1)能力考核
对申请人与所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活动相应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业绩等资格的审核。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初审(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并签字盖章)后,由我会组织复审。
(2)知识考核
对申请人具备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情况的测试。本次测试,采用闭卷考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听课考勤卡入场考试。
2、发证
考试成绩合格者经我会上报省水利厅核准后,由省水利厅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证)。
五、其他
1、根据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举办会员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实行免费培训的暂行规定》(试行)(闽水协[2017]35号),本次培训不收培训费,仅收教材代办费50元/人。教材代办费由报考单位统一办理银行转账交缴。
单位名称: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大支行
账      号:35050187360000000104
本次培训教材,统一采用我会根据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编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指导书》并结合近期国家安全生产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新规定而编写的实用性教材。
2、考生在福州龙祥大酒店培训考试期间,要住宿该酒店的,请于报到前5天与酒店联系订房。
房价标准:普通标间:180元/天  商务标间:230元/天
酒店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8950240279
协会联系人:杨  扬      手机:13960708350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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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一期全省水利施工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有关会员单位:
日前,我会下发了《关于2018年水利施工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水协[2017]37号),现根据学员自愿报名汇总情况,经研究,决定6月份举办第一期全省水利施工企业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根据学员自愿报名并经参培人员条件审核,本次培训对象见附表。
二、培训安排
报到:6月6日下午3时;  上课:6月7日、8日;
考试:6月9日上午;
地点:福州龙祥大酒店(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438号)。
三、报到时须提交材料
1、教材代办费缴款复印件。
2、水利施工企业专业管理岗位资格申请表1份(见附件1)。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照3张。(1张按指定位置贴,另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4、企业专业管理岗位资格培训汇总表1份(见附件2)。
四、其他
1、根据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举办会员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实行免费培训的暂行规定》(试行)(闽水协[2017]35号),本次培训不收培训费,仅收教材代办费78元/人。教材代办费由报考单位统一办理银行转账交缴。
单位名称: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大支行
账      号:35050187360000000104
2、考生在福州龙祥大酒店培训考试期间,要住宿该酒店的,请于报到前5天与酒店联系订房。
房价标准:普通标间:180元/天  商务标间:230元/天
酒店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8950240279
协会联系人:杨  扬      手机:13960708350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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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延期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今年8月16日到期的水利施工管理三类人员证书(2012年8月17日发证)即日起可到协会办理延期手续。
办理延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延期证书原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学时证明(2016~2018年三年)。
另:邮寄办理:请附上回寄的快递联系方式;
现场办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协会地址:福州市东大路150号恒裕大厦A幢17层1308室
联系人:李 工      联系电话:0591-87675170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
2018-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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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支持建筑业发展第五批土建类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县(市、区)住建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344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建筑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重点建筑企业发展,经市职改办、市住建局职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6月中旬召开支持建筑业发展第五批土建类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为做好评审工作,现将评审范围、任职条件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

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中直接从事土建施工、岩土、路桥、测绘、市政、园林、规划、造价、建筑设计、装潢设计、室内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建筑电气、暖通、村镇建设、质量监督、建筑机械、建筑智能化、监理、建筑材料、工程检测等专业技术工作,经考核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符合相应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评审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的技术员:

1.具有临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3.有2项业绩证明。

(二)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

1.具有临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3.有4项业绩证明。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的工程师:

1.持有二级注册建造师以上执业资格证书,聘助工满5年以上。

2.2017年度建筑业产值排名前250位中2017年度在南平地区纳税数额排名前200位的企业人员(欠农民工薪酬企业延后安排,建筑业产值排名前250位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持有依据学历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事土建类工程技术工作满10年以上,持有岗位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预算员)或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证书满1年以上,有5项业绩证明(其中2项必须是规定标准业绩,即参照各专业三级资质的业绩标准执行,申报企业的主项资质只有两个等级的,按二级资质的业绩标准执行)。

三、任职条件

1.资历:本次评审中、初级职务的任职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止至2018630

非公经济组织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依据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半年以上)等其他可确切证明任职年限的材料认定。在现单位工作前已被其他单位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的,其前后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

2.任职考核:申报中、初级职务人员任职期间各年度考核必须具备“称职”以上。

3.代表作:正常晋升的市属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应提交一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的论文为代表作,县(市、区)属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提交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为代表作。

四、不列入申报评审范围的人员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挂靠企业的;

2.脱离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3.上次评审被否决后,第二次评审申报时不满一年以上者;满一年以上者,须有新的业绩材料;

4.未按有关规定及时全额支付农民工薪酬的企业人员。

以及南职改〔199948号文规定的其他不列入评审的人员(详见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人事教育专栏《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有关政策规定》)

五、申报材料公示

单位应将本人填写并拟上报的《简明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各界人士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所在单位应该在推荐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各申报企业要确保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对不如实申报的人员,经发现并核实,已评审通过的撤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评审的取消参评资格;情节严重的,本人和申报企业两年内分别取消参评资格和送审资格。

六、完善评审方法,确保评审质量

根据南职改〔199948号关于量化评审条件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间从事的设计、施工、管理等技术工作数量、质量、效果等方面,应提供能代表本人在任职期间的工作业绩、成果、水平和能力的证明材料,以便对申报者更客观、全面地评价。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业绩、成果认定表》必须由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要求填写《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预审表》及电子版(U盘),逐级审核签注意见上报。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对每位申报人员所从事的业务工作和业绩要实事求是提供认定证明,杜绝不在岗人员申报。

所有申报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应进行专业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参评人员做好相应准备。

七、其他事项

1.为更好贯彻闽政〔201344号精神,支持我市建筑业发展壮大,本次支持建筑业发展专项评审范围以2017年度建筑业产值排名前250位中2017年度在南平地区纳税数额排名前200位的企业为主。

2.各建筑业企业2017年度南平地区纳税证明材料提交时间:2018410日至2018420日。(2017年度在南平地区地税或者国税开具的纳税证明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87229570@163.com

3.2017年度在南平地区纳税数额排名前200位企业公示时间:

2018423日至2018427日。(公示网址:http://www.npjs.gov.cn

4.申报材料送审时间:201852日至2018520日,逾期恕不受理。

5.报送材料地点: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改办(二楼人教科)。

6.联系人:吴文杰、陈文 电话:87229578722901

7.评审费按闽价[2008]费字361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8.本次评审通过的人员须自任职资格确认之日起,在我市建筑业企业服务2年,本次颁发的职称证书由市建设主管部门代为保管至服务期满。

 

附件1:2017年度建筑业产值排名前250位企业名单

附件2:南平市土建类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及要求

 

南平市住建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南平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18年410    

 

 

附件1

2017年度建筑业产值排名前250位企业名单

产值

排名

单位详细名称

产值

排名

单位详细名称

1

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6

南平市延平昌隆建筑有限公司

2

福建易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7

武夷山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

南平高速建设有限公司

38

福建旺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

福建省邵武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39

福建南平星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

武夷隆鑫集团有限公司

40

福建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

福建省武夷九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41

福建南平中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

福建南平剑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2

福建南平江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8

福建南平九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3

福建省南平市南山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9

福建省华能保温安装发展有限公司

44

福建达成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0

福建省南平闽延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45

福建鸿鑫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1

福建省尧舜发展有限公司

46

福建省和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2

福建南平路桥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47

福建正道建设有限公司

13

福建省恒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48

武夷山顺鑫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14

福建省南平市夏道保温安装有限公司

49

福建悦鸿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15

福建省仁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50

福建德泰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16

福建同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1

福建宏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7

福建南平南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2

福建省永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8

福建耀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53

有生集团有限公司

19

福建祥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4

福建省南平市华生保温安装有限公司

20

福建省顺昌新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55

福建昊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1

福建省南平市水利电力工程处

56

福建省金亿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22

福建雄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57

福建志海建设有限公司

23

福建省南平市顺发保温安装有限公司

58

福建顺兴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24

福建鑫伟公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9

福建南平星光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25

武夷山市东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0

福建源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6

福建省南平市永大保温防腐有限公司

61

福建伟业公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7

福建省建昌建设有限公司

62

福建北极星建设有限公司

28

邵武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63

福建省闽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9

福建省三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4

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0

福建瑞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5

南平市联泉给排水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31

南平市乾源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6

福建鑫禹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32

福建九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7

福建省邵武市宏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3

福建省睿翼建设有限公司

68

福建省浦城县安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4

邵武市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69

福建省齐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5

福建省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0

福建联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产值

排名

单位详细名称

产值

排名

单位详细名称

71

福建永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0

福建省高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2

福建飞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1

福建省诚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3

福建省南平闽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2

福建五江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74

福建省延隆建设有限公司

113

福建省政和县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5

福建亿嘉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14

南平市新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76

福建晋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5

福建省南平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77

福建铭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6

福建省腾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8

福建玖和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17

福建众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9

福建省武夷鸿三建工发展有限公司

118

福建红昌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80

福建省高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9

福建联禹工程有限公司

81

福建省建瓯市芝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20

福建乐航景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82

福建腾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21

福建省轩晟建设有限公司

83

福建博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22

福建省祥源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4

福建省鑫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23

福建省武夷山市春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85

福建省强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24

福建省延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6

福建省绿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25

福建厚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7

福建南平广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26

福建省南平市基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8

福建广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27

福建鹭晟建筑有限公司

89

福建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28

福建君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90

福建广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29

福建九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1

福建芝成建设有限公司

130

福建省腾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92

福建卓诚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131

福建省联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93

福建南平宏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32

福建建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4

福建龙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33

福建旺鑫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95

福建省鑫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34

福建鼎禹建设有限公司

96

福建恒禹建设有限公司

135

福建省闽北水利水电工程公司

97

福建久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6

福建省三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8

福建省建瓯市辉煌电力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37

福建鑫武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9

南平市建阳区光大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38

福建森宇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0

浦城恒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9

福建省裕隆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1

福建省闽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40

福建省锦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2

福建省浦城宏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41

建瓯市鸿兴建设有限公司

103

福建省闽禹水利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42

福建兴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04

福建典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43

福建省南平建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5

浦城县泓兴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44

南平市银河库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6

福建永发胜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145

福建腾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7

福建恒欣建设有限公司

146

福建九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8

福建昊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47

福建弘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9

福建华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48

福建省丰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产值

排名

单位详细名称

产值

排名

单位详细名称

149

福建鑫宏建设有限公司

188

福建省松溪县松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50

福建省和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89

福建省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51

福建兴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90

福建省武夷山市宏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52

福建省宏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91

福建力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53

福建省宝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92

福建省鸿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54

福建省百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93

福建宏中建设有限公司

155

福建田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94

福建省捷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56

福建省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95

福建厚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57

福建典鼎建设有限公司

196

福建延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58

福建煊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97

福建旭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59

福建华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98

福建荣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60

福建五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99

福建省天佳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61

福建省松溪县环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0

南平市联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62

福建省磊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

南平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163

福建南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

福建省文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64

福建省武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3

福建轩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65

福建省昊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4

福建顺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66

福建正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5

福建省强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67

福建省建瓯市兴芝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206

福建省驰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68

福建山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7

福建省邵武市六建工程有限公司

169

福建顺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8

福建省强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70

福建广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9

福建宜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71

福建金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10

福建南平大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72

福建大武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11

武夷山风景名胜区园建工程有限公司

173

福建联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12

福建铁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74

福建省典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13

福建创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75

福建三一建筑有限公司

214

福建新东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76

福建永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15

福建正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77

武夷山市兴夷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216

福建省亿恒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78

福建晟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17

福建省鹏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79

浦城县华通工程有限公司

218

福建鑫海建设有限公司

180

福建省沙电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219

南平市源辉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81

福建正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20

武夷山市兴达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82

福建海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21

福建省齐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83

福建源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22

福建崯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84

福建联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23

福建戎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85

福建省圣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24

福建玖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86

福建中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25

福建省伟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87

福建省中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26

福建南平闽龙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产值

排名

单位详细名称

产值

排名

单位详细名称

227

福建汇通众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39

福建中联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28

福建东坤建设有限公司

240

福建中润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229

福建政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41

福建群发建设有限公司

230

福建合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42

福建飞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31

福建省南平市六建工程有限公司

243

福建省和泰保温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32

福建省恒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44

福建鑫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33

邵武市市政建筑工程公司

245

福建省合诚建设有限公司

234

福建旭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46

福建省南平市宏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35

福建冠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47

福建省鑫青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36

福建辰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48

福建晟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37

福建厚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49

福建辉业建设有限公司

238

福建省展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50

中坤龙达市政工程(福建)有限公司

 

 

 

 

 

 

 

 

 

 

 

 

 

 

 

 

 

 

 

 

 

 

 

 

 

 

 

 

 

 

 

 

 

 

 

附件2

 

南平市土建类专业中、初级职称

评审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中级职务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A4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复印件(A4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A4复印件1份);

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A4复印件1份);

5.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A4复印件1份);

6.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复印件(A4复印件1份);

7.《福建省工程技术专业人员考核登记表》(绿色通道版)原件、复印件(A4复印件1份);

8.专业技术人员任期业务技术考核情况汇总表(打印A4一式1份);

9.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应工作年限的劳动合同及半年以上社保原件、复印件(A4复印件1份);

10.表彰材料或科研成果材料原件、复印件(A4复印件1份);

11.业绩、成果认定表,由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盖章(A4一式1份);

12.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A4复印件1份);

13.独立撰写的技术论文(A4一式3份);

14.《业务自传》(A4一式3份);

15.县(市、区)职改办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

16.《预审表》(打印A4一式4份,附电子版U盘);

1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打印A4一式3份);

18.《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打印A3,一式25份);

19.业务面试论文答辩评分表(打印A4一式1份)。

20.《申报职称评审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备案表》(电子版)

二、初级职务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A4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复印件(A4复印件1份);

3.临时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A4复印件1份);

4.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原件、复印件;

5. 《福建省工程技术专业人员考核登记表》(绿色通道版)原件、复印件(A4复印件1份);

6.专业技术人员任期业务技术考核情况汇总表(打印A4一式1份);

7.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应工作年限的劳动合同及半年以上社保原件、复印件(A4复印件1份);

8.表彰材料或科研成果材料原件、复印件(A4复印件1份);

9.业绩、成果认定表,由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盖章(A4一式1份);

10.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A4复印件1份);

11.《业务自传》(打印A4一式3份);

12.县(市、区)职改办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

13.《预审表》(打印A4一式4份,附电子版U盘);

1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打印A4一式3份);

15.《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打印A3,一式25份);

16.《申报职称评审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备案表》(电子版)

三、申报材料要求

1.以上所需表格可在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网址:http://www.npjs.gov.cn/);

2.参评对象所有申报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中级申报人员材料中1~12项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初级申报人员材料中1~10项的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

3.评审材料须经各县(市、区)职改办及住建局职改办审核后,并在评审表及预审表签注推荐意见及公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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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平市2018年度非公有制企业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县(市、区)人社局、工商联,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闽人发〔2005〕59号)精神,现就2018年度我市非公有制企业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范围
我市非公有制企业中符合《南平市人事局、南平市工商联转发<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南人综〔2005〕43号)和《南平市人事局、南平市工商联转发<省人事厅、省工商联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南人综〔2007〕92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
2018年度我市评审的范围为经济管理、工程(管理、建筑、电子、机械、化工、电气、机电、水利水电、市政、路桥、园林、装潢设计专业)、农业技术等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任职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正常晋升
1、申报评审初级(助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具有本专业中专毕业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以上或具有本专业大专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能胜任本职工作,在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指导下能独立解决工作中一般性技术问题,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能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2、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具有本专业中专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具有较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能独立承担较复杂的生产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并取得一定成绩;能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合理组织生产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
具有非本专业毕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大专院校本专业主要科目(三门以上)进修结业证书(含专业证书班),或参加大专院校本专业培训累计一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增加二年。
企业从事经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企业从事生产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工程、经济等专业技术职务。
(二)破格晋升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含规定的任职年限),近三年来业绩突出、贡献大的人员,取得大专院校本专业主要主科目(三门以上)进修结业证书(含专业证书班),或参加大专院校本专业培训累计一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推荐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个人获县(市、区)级党委、政府或设区市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生产、经营和管理,以及安全生产、安排劳动就业等方面的先进荣誉称号。
2、在当地(县域)有一定经营规模和良好经济效益的重点企业(企业年销售额达500万以上)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
3、被县(市、区)级党委、政府评为纳税大户的企业(企业三年来年平均纳税额达30万以上)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
4、获得设区市(厅)级三等(县、市、区级二等)科技成果奖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企业主要参与者(获奖证书有署名)。
5、产品被授予省级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
6、新产品的研制通过设区市(厅)级鉴定的企业主要参与者(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
7、参与设区市(厅)级技改和技术攻关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
8、产品在省级行业协会组织的评比中获最高奖的企业主要参与者(获奖证书有署名)。
9、成果获得国家专利的主要参与者(专利证书有署名)。以上条件中,生产经营类的表彰,适用于经济专业破格条件;工程技术类的表彰,适用于工程技术专业破格条件。
符合破格晋升人员申报时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申报评审初、中级经济专业的人员,应提交近5年来撰写的、经专家鉴定具有一定水平的业务工作总结或专业论文一篇,或在报刊上公开发表过的专业论文一篇,字数均不少于2000字。申报评审初、中级装潢设计的人员,应提交已被用户采用的设计图1-2幅。
三、申报程序
1、市工商联负责全市中级、异地商会中、初级和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单位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汇总和初审;县(市、区)工商联负责当地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汇总和初审。
2、各级工商联汇总和初审的材料,经当地人事职改部门预审后,提交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需要委托上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由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委托函。
3、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和申报人员简明表,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学历、论文、获奖、社会评价等有关证明材料、所在企业对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学历、资历等情况全面审查,提出推荐意见。
四、申报时间、截止时间
1、送市工商联评审的申报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至5月30日(逾期不予申报)。
2、申报人员的原技术职务任职资历计算至2018年12月30日。
五、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有关材料
1、申报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申报人员所在公司(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企业)简介;
3、申报人员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①持省外或央企职称证需先办理省外引进手续;②持省内本市外职称证还应附任职文件或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
5、任现职以来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社保缴纳证明(半年以上)原件;
7、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有个人署名的业绩成果材料(如工程验收报告、检测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9、评审表一式3份(正反面打印);
10、申报人员简明表一式20份;
11、申报人员业务自传或工作总结一式3份;
12、经济系列的论文一式5份;
13、县(市、区)职改办委托书1份;
14、申报人员汇总表(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每个申报单位一份,电子版存入U盘提交);
15、《申报职称评审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备案表》(电子版)。
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必须由单位审核盖章,由档案寄存地复印的材料需档案寄存单位审核盖章;
2、上述材料中1~8项需按顺序装订;
3、申报评审或考核确认经济专业的人员,论文须提交“中国知网”查重结果打印件,并将论文和查重结果的电子版发送至npsgslzcb@163.com邮箱。
4、以上材料必须装袋,并在袋面注明材料目录。
六、实行申报材料公示制度
按闽人发〔2002〕154号文规定,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的申报简明表填报内容在单位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在“企业推荐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各级工商联和人社局要对企业的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和落实。
七、加强审核工作
各申报企业要确保申报人员和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各县(市、区)工商联、人社局要加强审核工作,认真核实申报人员的情况。市工商联、市职改办将对有关企业的申报人员及申报材料进行实地核查,如发现虚假申报,未评审的取消申报资格,已评审通过的撤销其任职资格;情节严重的本人和申报企业两年内分别取消评审资格和送审资格。
所有申报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应进行专业面试,并实行末位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参评人员做好相应准备。
八、评审费收费标准按闽价费〔2008〕361号文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闽人发〔2005〕59号、南人综〔2005〕43号等文件可上网查看(网址:www.nprs.gov.cn 或www.npgsl.cn)以及表格下载(www.npgsl.cn网站中的下载专区)。
联系人:魏秀贞,电话:8845789、8858556



南平市工商联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南平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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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设培训中心关于开展我市2018年度园林绿化四大员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有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建设类从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闽建人[2015]19号)和2018年南平市建设行业培训办班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园林绿化四大员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8年3月-2018年12月份到期的园林绿化四大员岗位证书持有者。
二、培训时间
2018年3月28日-2018年4月2日
三、培训地点
南平市建设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
四、培训报名及需提交的材料
(一)1.报名时间:2018年3月3日-3月18日
需要参加园林绿化四大员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企业进行报名。并于2018年3月28日前到南平市建设培训中心三楼培训科提交纸质材料报名。没有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人员,将不能参加后期的岗位证书延期复检工作。
(二)联系人:徐淑芳   联系电话:0599-8624197
五、培训费用
1、培训费用共计230元∕岗位(含培训费、材料费、考试费等)。
2、培训费用由单位或个人统一通过银行柜台转账形式进行缴费,并注明缴费单位、缴费人数。
缴款全称:南平市建设培训中心
账号:1406005009022003407
开户行:南平工行城银支行 
附件:园林绿化四大员继续教育培训汇总表


南平市建设培训中心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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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延期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今年8月16日到期的水利施工管理三类人员证书(2012年8月17日发证)即日起可到协会办理延期手续。
办理延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延期证书原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学时证明(2016~2018年三年)。
另:邮寄办理:请附上回寄的快递联系方式;
现场办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协会地址:福州市东大路150号恒裕大厦A幢17层1308室
联系人:李 工      联系电话:0591-87675170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
2018-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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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禹公司2018年旅游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为感谢各位同仁的努力工作,丰富员工文化生活、完善公司福利、缓解员工工作压力及加强公司团队凝聚力,公司决定组织一次赴日六日游活动。现将旅游时间通知如下:
2018年4月20日至4月25日

特此通知!


福建省延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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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平市2018年度非公有制企业人员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县(市、区)人社局、工商联,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闽人发〔2005〕59号)精神,现就2018年度我市非公有制企业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范围
我市非公有制企业中符合《南平市人事局、南平市工商联转发<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南人综〔2005〕43号)和《南平市人事局、南平市工商联转发<省人事厅、省工商联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南人综〔2007〕92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
2018年度我市评审的范围为经济管理、工程(管理、建筑、电子、机械、化工、电气、机电、水利水电、市政、路桥、园林、装潢设计专业)、农业技术等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任职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正常晋升
1、申报评审初级(助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具有本专业中专毕业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以上或具有本专业大专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能胜任本职工作,在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指导下能独立解决工作中一般性技术问题,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能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2、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具有本专业中专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具有较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能独立承担较复杂的生产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并取得一定成绩;能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合理组织生产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
具有非本专业毕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大专院校本专业主要科目(三门以上)进修结业证书(含专业证书班),或参加大专院校本专业培训累计一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增加二年。
企业从事经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企业从事生产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工程、经济等专业技术职务。
(二)破格晋升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含规定的任职年限),近三年来业绩突出、贡献大的人员,取得大专院校本专业主要主科目(三门以上)进修结业证书(含专业证书班),或参加大专院校本专业培训累计一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推荐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个人获县(市、区)级党委、政府或设区市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生产、经营和管理,以及安全生产、安排劳动就业等方面的先进荣誉称号。
2、在当地(县域)有一定经营规模和良好经济效益的重点企业(企业年销售额达500万以上)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
3、被县(市、区)级党委、政府评为纳税大户的企业(企业三年来年平均纳税额达30万以上)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
4、获得设区市(厅)级三等(县、市、区级二等)科技成果奖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企业主要参与者(获奖证书有署名)。
5、产品被授予省级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
6、新产品的研制通过设区市(厅)级鉴定的企业主要参与者(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
7、参与设区市(厅)级技改和技术攻关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
8、产品在省级行业协会组织的评比中获最高奖的企业主要参与者(获奖证书有署名)。
9、成果获得国家专利的主要参与者(专利证书有署名)。以上条件中,生产经营类的表彰,适用于经济专业破格条件;工程技术类的表彰,适用于工程技术专业破格条件。
符合破格晋升人员申报时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申报评审初、中级经济专业的人员,应提交近5年来撰写的、经专家鉴定具有一定水平的业务工作总结或专业论文一篇,或在报刊上公开发表过的专业论文一篇,字数均不少于2000字。申报评审初、中级装潢设计的人员,应提交已被用户采用的设计图1-2幅。
三、申报程序
1、市工商联负责全市中级、异地商会中、初级和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单位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汇总和初审;县(市、区)工商联负责当地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汇总和初审。
2、各级工商联汇总和初审的材料,经当地人事职改部门预审后,提交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需要委托上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由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委托函。
3、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和申报人员简明表,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学历、论文、获奖、社会评价等有关证明材料、所在企业对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学历、资历等情况全面审查,提出推荐意见。
四、申报时间、截止时间
1、送市工商联评审的申报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至5月30日(逾期不予申报)。
2、申报人员的原技术职务任职资历计算至2018年12月30日。
五、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有关材料
1、申报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申报人员所在公司(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企业)简介;
3、申报人员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①持省外或央企职称证需先办理省外引进手续;②持省内本市外职称证还应附任职文件或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
5、任现职以来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社保缴纳证明(半年以上)原件;
7、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有个人署名的业绩成果材料(如工程验收报告、检测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9、评审表一式3份(正反面打印);
10、申报人员简明表一式20份;
11、申报人员业务自传或工作总结一式3份;
12、经济系列的论文一式5份;
13、县(市、区)职改办委托书1份;
14、申报人员汇总表(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每个申报单位一份,电子版存入U盘提交);
15、《申报职称评审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备案表》(电子版)。
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必须由单位审核盖章,由档案寄存地复印的材料需档案寄存单位审核盖章;
2、上述材料中1~8项需按顺序装订;
3、申报评审或考核确认经济专业的人员,论文须提交“中国知网”查重结果打印件,并将论文和查重结果的电子版发送至npsgslzcb@163.com邮箱。
4、以上材料必须装袋,并在袋面注明材料目录。
六、实行申报材料公示制度
按闽人发〔2002〕154号文规定,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的申报简明表填报内容在单位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在“企业推荐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各级工商联和人社局要对企业的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和落实。
七、加强审核工作
各申报企业要确保申报人员和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各县(市、区)工商联、人社局要加强审核工作,认真核实申报人员的情况。市工商联、市职改办将对有关企业的申报人员及申报材料进行实地核查,如发现虚假申报,未评审的取消申报资格,已评审通过的撤销其任职资格;情节严重的本人和申报企业两年内分别取消评审资格和送审资格。
所有申报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应进行专业面试,并实行末位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参评人员做好相应准备。
八、评审费收费标准按闽价费〔2008〕361号文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闽人发〔2005〕59号、南人综〔2005〕43号等文件可上网查看(网址:www.nprs.gov.cn 或www.npgsl.cn)以及表格下载(www.npgsl.cn网站中的下载专区)。
联系人:魏秀贞,电话:8845789、8858556



南平市工商联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南平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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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设培训中心关于开展我市2018年度园林绿化四大员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有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建设类从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闽建人[2015]19号)和2018年南平市建设行业培训办班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园林绿化四大员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8年3月-2018年12月份到期的园林绿化四大员岗位证书持有者。
二、培训时间
2018年3月28日-2018年4月2日
三、培训地点
南平市建设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
四、培训报名及需提交的材料
(一)1.报名时间:2018年3月3日-3月18日
需要参加园林绿化四大员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企业进行报名。并于2018年3月28日前到南平市建设培训中心三楼培训科提交纸质材料报名。没有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人员,将不能参加后期的岗位证书延期复检工作。
(二)联系人:徐淑芳   联系电话:0599-8624197
五、培训费用
1、培训费用共计230元∕岗位(含培训费、材料费、考试费等)。
2、培训费用由单位或个人统一通过银行柜台转账形式进行缴费,并注明缴费单位、缴费人数。
缴款全称:南平市建设培训中心
账号:1406005009022003407
开户行:南平工行城银支行 
附件:园林绿化四大员继续教育培训汇总表

南平市建设培训中心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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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各有关部门:
经公司领导批准,现将2018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1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2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

福建省延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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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崇雒中学——小学部教学综合楼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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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南浦溪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浦城县污水厂进厂管线布置于南浦溪南岸,管径d400、d600、d800、d1200,排水不畅,存在管线破损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马莲河污水管与南浦溪北岸污水管汇集后通过倒虹排至南浦溪南岸,与南浦溪南岸污水汇集后沿南浦溪南岸(或东岸)敷设至浦城县污水厂位置,再通过倒虹排至南浦溪西岸,最后排至浦城县污水处理厂,经过我司现场实地踏勘,倒虹管已破损无法使用,东岸现状污水管存在渗漏破损等一系列问题,污水无法按原要求排放至污水处理厂,为避免污水渗漏对南浦溪、马莲河河水造成污染,为了还浦城人民一片绿水青山,故拟对该段污水管网进行改造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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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三都澳国际集装箱码头项目征迁安置地挡墙工程 Sat,03 May 2025 23:25:26 +0800 本工程为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城澳安置地护坡工程,邻近河道为城澳溪,该护坡工程保护三都澳国际集装箱码头征迁安置地场地回填土岸坡免遭滑坡破坏,三都镇城澳安置地设计标高±0.000 相当于绝对标高(黄海高程)0.180m,回填高度约为 4.82m,场地内拟建安置民房,民房基础采用端承桩桩基,规划红线与现状已建第一排民房距离为 11.86m。本次新建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城澳安置地护坡岸线总长 416.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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